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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动态
关于疫情期间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调整的温馨提示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0-02-02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最高法院及省高院工作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大连海事法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关闭,暂不在诉讼服务中心受理立案申请。拟到法院申请立案的,可以通过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辽宁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至我院。拟立案咨询、提交材料、联系法官的,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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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具体操作步骤及

诉讼信访材料邮寄地址

可扫描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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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此引起的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审理期限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和审限管理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精神执行。

三、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中心恢复开放办公时间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期间,如有新的提示,以我院最新要求为准,请随时关注“大连海事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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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申诉信访事项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公告。

 

 

大连海事法院

2020年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