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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大连海事法院工作报告(2019)
   发布时间:2020-05-11

 

大连海事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7日在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大连海事法院院长  邓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大连海事法院向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的主要工作

大连海事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院、大连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一流海事法院”建设奋发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73件,同比增长24.84%,结案标的额40.55亿元,为推动大连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公正司法,忠诚履行海事审判职责

全面加强海商海事、海事行政审判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调解与审判相结合,依法审理民商事纠纷。全年共受理一审海事海商案件1271件,结案1217件,同比分别增长25.1%和28.92%。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平息纷争优势,深入海岛、渔港、村屯巡回办案,对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全年民事一审案件调解率撤诉率分别达到18.82%和20.21%

坚持审查与指导相结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9件,同比上升167.31%,审结132件,结案率为92.31%。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原告胜诉和实现自身权利救济后撤诉案件合计达37.8%。推行庭前会议制度,指导行政相对方正确行使权利义务,平均审理天数同比下降10%。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发布海事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和典型案例,为行政机关点评败诉案件,促进依法行政。

坚持防范与治理相结合,妥善化解社会风险。开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化解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信访案件量持续走低,提前完成省委政法委提出的年度目标任务。推进重大敏感案件精审精判,妥善处理了涉丹东港破产重组系列案件、涉“康菲溢油事故”系列案件、涉朝船舶碰撞案件等,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其中,中燃航运(大连)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件首次入选全国十大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二、强效执行,坚决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战果

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优化资源,提升执行合力。推进集流程管理、信息公开、信用惩戒、远程指挥、网络查控等功能为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执行队伍增配无人机系统、远程传输系统、车载执行指挥系统和执法记录仪,战斗力持续提升。全年,受理执行案件754件,执结733件,同比分别上升26.94%和37.27%。11项质效指标好于全国平均值,11项综合指标好于全国平均值。在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大连友兰建设工程公司与庄河市绿茵置业有限公司执行案件中,以申请执行人利益最大化、多方利益共享的效果,保障了庄河市惠民工程。

强化震慑,深化联合惩戒。先后组织了“决胜60天”攻坚战、“90日清理积案”歼灭战、“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等专项执行行动,限制高消费541人、拘留16人,失信必惩戒、拒执必受罚的氛围基本形成。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推进建立与辽宁海事局信息共享机制,与海监部门商定船舶定位系统连线,与公安部门“找人”功能连线,实现多领域“点对点”查询。全年共查封房产88处,扣押船舶9艘。

完善规则,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保险救助”机制,为涉民生案件当事人购买保险服务,有效延伸执行救助制度。推行“诉讼保全保险”机制,减轻当事人担保负担。探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完善司法网拍规则,船舶、房产拍卖成交总额2072万元,溢价率21.73%。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严格监管重点案件和重点环节,持续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三、围绕中心,积极服务保障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出台《大连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东北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46件船舶修造、船舶交易等纠纷,60件船舶抵押、船舶买卖、海上保险、船舶融资等纠纷,维护市场健康运行。公正审理海上货物运输、海上货运代理等纠纷151件,依法保障航运秩序。依法审理海洋环境污染案件,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潘玉忠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获第三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

努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发布中英文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总结提炼船舶碰撞、货物运输、油污损害等典型案例,加强海事法律规则引导。提出《关于涉“一带一路”案件情况和司法建议的报告》《海事审判视角下的市场主体法律风险防范与依法行政》等5份司法报告,得到大连市有关方面积极回应。与大连市口岸办公室、黑龙江省航运事业管理中心建立信息通报、重大事项共商共研等工作机制,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主动融入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深入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公正高效审理涉“一带一路”建设、涉航运中心建设案件33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主办首期“大连自贸片区法治论坛”推进航运法治建设。加强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办理好国际司法协助案件,参与“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与德国汉堡州法官代表团就船舶扣押法律问题展开交流,不断提升海事司法国际影响力。

四、改革创新,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

坚持问题导向,在改革创新中推动法院工作走在前列。

高标准起步两个“一站式”建设。构建集诉讼服务大厅、新办案系统、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电话等“厅网线巡”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诉讼服务。继实现东北三省全境海事海商案件跨域立案后,携手上海、宁波海事法院实现管辖双向贯通,在全省法院中率先完成跨省立案。发展新时代“海事枫桥经验”,与大连市工商业联合会、大连仲裁委等6家机构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协作机制。全年民商事纠纷诉前化解率达28.57%。

着力推动现代科技与海事司法深度融合。完成审判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系统、裁判文书隐名纠错直报系统、电子档案系统、综合送达系统、法信平台、数字图书馆、类案推送等建设,规范裁判标准,辅助法官办案。审委会系统与审判管理系统、数字法庭系统无缝挂接,实现在线阅卷、同步语音转写、语音唤醒证据、法条随讲随查、在线表决、在线签名等功能。在全省法院中首批同步开通PC端和手机端机关办公平台,实现桌面和掌上同质化、无纸化办公

持续打造阳光海事司法机制。建立裁判文书公开和庭审直播专项通报、考核、评查制度,全年裁判文书上网2570篇,庭审直播1174场,点击观看1041696人次。在全省法院“庭审直播百日竞赛”中,获得中级法院组第四名,行政审判个人组第一名和第三名。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案件审理、法院工作等信息700余篇,积极回应各方司法关切。自行研发的辽宁首家中英文双语网站上线运行,开辟展示司法成果、传播法治声音、延伸司法服务的崭新窗口。

统筹构建审判监督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省法院“1+7”系列文件精神建立精细化审判管理制度,强化审限提醒、节点管控等流程管理举措,实行审判质效月计划周通报、“一把手”重要节点调度制度,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法律统一适用。

五、夯实基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做出《“争创全国一流海事法院”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流海事法院建设的工作意见》,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过硬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解决重点问题47项,形成调研报告并转化工作成果13项。始终坚持主动接受监督,认真通报工作情况,全力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关注事项的办理。制定《大连海事法院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分工》《大连海事法院开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方案》,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以规范管理为抓手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出台执法办案、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政务管理等制度40余项,检查督察和情况通报30余次,推动规矩规范化风成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严把红线、严守底线。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通过查阅台账、座谈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解决司法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

以提升素养为重点培育专业人才。完善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组建海事司法翻译团队,扩展“海法论坛”形式内容,与理论学者、审判专家在实务课程、案例研究、课题调研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深入开展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裁判说理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鼓励干警参加专业进修学习、高端论坛研讨,16人次在中国海事司法与仲裁高峰论坛、海商法国际研讨会等作主旨发言,22项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发表。

各位委员,2019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提出许多诚恳意见建议推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大连海事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理念、思想观念还需进一步更新。少数案件存在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不够及时、把握不够准确的问题。二是司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对新知识、新领域不了解,不能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作出科学、审慎、恰当的司法评价。三是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部分工作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还有提高空间。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委员,2020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建设一流海事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把牢政治方向,着力服务工作大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思想、推进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好各类案件,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战略、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建设和东北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狠抓第一要务,着力提升审执质效

全面落实省法院“1+7”系列文件精神,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快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步伐,推动海事审判科学发展。完善网络查控机制,推进执行指挥中心与海事指挥中心互连,提升实体化运行水平。拓展执行流程管理系统支撑功能,实行节点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三、落实有力措施,着力增强群众获得感

在诉讼服务大厅扩容基础上,全面完成智能化服务建设,确保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智慧诉讼服务”。扩大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拓展诉调对接平台,促进多元解纷力量全方位互联。进一步巩固“强化管理年”活动成果,构建全面覆盖、高效管用的管理体系,推动管理的常态化、日常化、长效化,最大限度把制度转化为工作效能。

四、坚持深化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的统一,推动构建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进一步健全审判管理监督机制,强化院庭长管理职责,细化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督范围、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推进规则重构和流程重塑,加快云平台和智慧法院项目建设步伐,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五、突出能力建设,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断提高队伍政治定力。狠抓司法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完善与大连海事大学人才培养合作,办强“海法讲坛”,全面提升法官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毫不松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0年,我们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