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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应对疫情防控期国际贸易纠纷 提升海事法院国际影响力
   发布时间:2020-07-21

应对疫情防控期国际贸易纠纷

提升海事法院国际影响力

大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加快推进“全国一流海事法院建设”,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提升海事法院国际影响力工作开展情况

准确把握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和“海洋强国”的时代要求,不断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正确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以一流工作目标提升海事司法国际影响力。

(一)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国家利益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司法职能与国家战略、地方实际相结合,夯实重要领域保障。制定《服务保障东北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院本部和长海法庭以辽宁自贸区、大连港为支点重点保障大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鲅鱼圈法庭以营口港为支点重点保障辽满欧物流大通道建设,锦州法庭、东港法庭以锦州港和丹东港为支点重点保障辽蒙欧出海大通道建设,哈尔滨法庭以跨境集装箱运输为支点重点保障哈尔滨物流集散基地建设,有效贯彻和具体落实国家战略布局。

(二)努力维护海事司法权威,不断提高司法公信

2019年,大连海事法院准确适用海商法、海事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依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63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其中,美国康菲石油公司溢油污染系列案、同江港务局中俄界河贸易纠纷案等诉讼的圆满解决,赢得了中外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中燃航运(大连)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件入选全国十大海事审判典型案例。截止今年5月末,我院新受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9件。

(三)深入推进精品战略,建树国际司法形象

建立审判智库辅助机制,完善岗位业务咨询和顾问制度,积极开展外国法查明工作,着力打造出一批海事精品示范案件。加强国际司法交流,连续两年发布中英双语海事白皮书,加强对涉海、涉港、涉航、涉船、涉国际贸易等案件的法律规则引导,为国内外有关方面参与“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提供有益参考。自行研发辽宁法院首家中英文双语网站,着重强化专业性、公开性和新闻性,以“诉讼服务”“司法服务”“司法公开”“政务公开”“ 执行公开”等5类、11个板块、47个子栏目,对外展示司法成绩、传播法治声音、延伸司法服务。成立由全国模范法官、大连海事法院副院长孙光牵头的翻译团队,我院23名青年干警成为首批“翻译官”。在“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中,我院法官以流利的外语向德国汉堡州法官代表团介绍中国海事司法制度、探讨国际法学理论、开展法律文化座谈,展示中国海事法官的职业素养,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海事司法的了解。

二、疫情期间国际贸易纠纷应对工作开展情况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大连海事法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要求上来,以“四个统筹”全面抓实抓细抓紧各项工作。

(一)统筹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司法为民从未打烊

我院第一时间制定《疫情期间诉讼服务工作方案》《疫情期间诉讼事项办理工作方案》《大连海事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线下庭审防控工作方案》,畅通全流程线上诉讼服务渠道。今年以来,依托智慧诉服,已网上缴费243件,网上立案18件,网上开庭24件,线上调解案件数1098件,多元化解案件达到50.2%。

(二)统筹疫情防控与服务大局,司法保障不曾松懈

召开视频会议开展“云”调研,了解辖区政府相关部门及港航企业司法关注,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海事司法建议。第一时间出台《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意见》,从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抓好疫情影响纠纷预判和预警、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诉讼服务、妥善审理受疫情影响的海事海商案件、海事行政案件、执行案件及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等方面,提出20项具体工作意见。制定《大连海事法院“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分工负责方案》,全面分析研判疫情对社会稳定带来的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港航领域风险传导,确保实现“六个严防发生、三个确保”工作目标。

(三)统筹疫情防控与基础保障,工作秩序始终井然

全面实行移动办公。依托OA办公平台系统,公文流转、文件审批、请假报备等全部实行办公无纸化和PC端移动端同质化。今年以来网上行文总量2212件,发布通知公告364条,运用视频会议系统和MAXHUB远程会议系统召开工作谋划会、调度会、座谈会等视频会议14次,实现防疫办公两不误。

全面恢复正常上班。在采取开通四条线路通勤车等必要的防控措施前提下,3月2日开始我院全体人员恢复上班;3月24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窗口全面恢复开放,在辽宁省法院系统内实现最早全面复工。全体干警“人到岗、心到位”,把从“战役英雄”“逆行英雄”身上汲取的感动、把感受到的中国制度的优越性和幸福感,转化为推动工作、“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的工作动力。目前,工作已经全面走上正轨

全面谋划今年工作。紧盯最高法院民四庭2020年工作计划要点,坚定“一流海事法院”建设目标,紧紧围绕一流的认识水平、一流的目标定位、一流的工作标准、一流的推进机制、一流的人才队伍、一流的审判质效、一流的管理能力、一流的发展环境、一流的现代保障等“九个一流”目标,制定我院2020年工作计划要点,提出28项工作安排。

(四)统筹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全力提升审判质效

开展专项活动,加强目标引导。组织开展“质量、效率、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建立部门、法官审判质效情况“双激励”通报机制,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以 22项指标促进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提升。截止目前,我院在全省中院中综合排名第一。

优化绩效考核,加强审判管理。修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干警绩效考核办法,以分类明晰、权重合理的审判绩效考核体系和工作机制,科学评价法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推动形成良好的激励导向。

提示法律风险,服务复工复产。深入锦州港开展涉疫情海事海商纠纷调研,提出系列海事司法建议,引导相关企业合理有序复工复产。我院微信公众号开辟“法官观点”栏目,聚焦海事领域复工复产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加强法律和政策解读,以优质的海事司法服务与企业共克时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大连海事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东北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大局,以昂扬斗志和实干作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国际贸易纠纷审理工作,不断提升海事法院国际影响力。

(一)涵养一流的认识水平,实现政治建设新跃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

(二)把牢一流的目标定位,展现服务大局新作为

精准适用法律政策,切实为海商合同的正常履行提供司法保障确保涉疫情案件的审理质量。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创新审判机制等服务大连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海洋强国战略。

(三)追求一流的审判质效,力求执法办案新水平

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智库作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典型案件、精品案件的提炼,统一裁判尺度。组织开展“质量、效率、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建立部门、法官审判质效情况“双激励”通报机制,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

(四)坚持一流的工作标准,追求诉讼服务新亮点

着力打造海事特色的标志性、示范性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着力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促进多元解纷力量全方位互联。“两个一站式”建设71项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五)完善一流的推进机制,推动司法改革新进展

建立符合海事审判特点的机构模式和管理体制,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规范审判权运行。

(六)培育一流的人才队伍,促进能力素质新提升

深入实施审判精品战略,选树“学科带头人”和“专科法官”,推动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办强“海法讲坛”,参与全国性、国际区域性重大课题和高端论坛研讨。

(七)锤炼一流的管理能力,力争强化管理新成效

完善部门工作考核办法、法官和法官助理考核办法,巩固“强化管理年”活动成果,将管理转化为工作效能。

(八)建设一流的发展环境,推动法院文化建设新成效

继续加大海事司法公开力度,加强海事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提升海事司法透明度指数,用好中英双语网站,提高网站维护质量,满足国际社会对中国海事司法新需求,充分展示海事审判发展成就。

(九)加强一流的现代保障,推动智慧法院建设与应用新突破

全面完善办公办案信息系统建设,研发专业法官会议系统,优化升级“1+2+N”执行系统,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人工智能与海事司法深度融合。

处于对外开放和国际贸易前沿的大连海事法院,以“一流海事法院”建设为己任,在海事司法工作中不断务实创新。我们将继续砥砺奋进,不辱使命,主动作为,护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谱写海事法院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