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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改革
大连海事法院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29

为贯彻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做好法院队伍人员分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2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5个文件的通知》(中组发〔2019〕10号)和《辽宁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9〕42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 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把关作用,坚持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坚持稳慎实施,严格依法依规操作,确保有序过渡衔接,有效发挥职务与职级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激励我院干警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  实施范围

已按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列入实施范围。经批准已从机关调离、辞去公职、辞退、退休人员,已遴选入员额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已纳入执法勤务警员序列管理范围的司法警察,不列入实施范围。

三、  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

大连海事法院系副厅级单位,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3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3%,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50%。

四、职级职数核定

大连海事法院综合管理类职务数量为26名,核定一级至四级调研员11人。其中,一级、二级调研员5名,三级、四级调研员6名。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套转。拟于2019年6月5日开展套转工作。

1.对参加套转人员进行梳理。一是套转人员必须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人员;二是参加此次套转人员为司法行政人员;三是只有非领导职务人员参加套转,领导职务人员不套转。

2.对应原非领导职务套转。调研员套转为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转为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

3.填写套转表格。填写《公务员职级套转表》、《公务员职级套转名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公务员职级套转名册》上报省法院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二)有序晋升职级。拟于6月17日开展首次晋升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和法院队伍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就启动晋升职级的时间、数量、条件、范围、程序等,研究提出晋升职级工作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2.对符合晋升职级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提出初步人选。晋升限定职数比例的职级,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参照相应职务层次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的谈话人员范围确定,本单位人数较少的,可以适当扩大人员范围。必要时可以进行会议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参照相应职务层次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的会议推荐人员范围确定。晋升不限定职数比例的职级,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综合考虑工作实绩和个人资历等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3.考察了解并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晋升限定职数比例的职级,采取会议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并对人选进行“四必”审核(晋升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不查核个人有关事项),对发现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晋升职级,防止“带病提拔”。晋升不限定职数比例的职级,可以适当简化考察了解方式。党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一贯表现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

4.报省委组织部备案。晋升四级调研员至二级巡视员,晋升人选上报省委组织部备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以下无需备案)。

5.公示。组织部备案后对拟晋升职级人选在推荐考察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审批。公示结果不影响晋升职级的,按照晋升职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组印发晋升职级通知,晋升职级时间以审批时间为准。

拟于9月30日前,开展再次晋升工作,具体程序、步骤参考首次晋升工作开展。

六、 总结实施工作。

职级套转、晋升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2019年10月底前报省法院、省委组织部。

七、工作要求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广大干警切身利益。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按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牵头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层层落实责任。政治部加强政策指导、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妥善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二) 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违反规定设置职级,不得随意放宽职级任职资格条件,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职级待遇标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处分。

(三) 强化舆论引导。密切关注各方面反映,深入研判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对不稳定因素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对不良的舆论反应要稳慎妥善处置,避免引起炒作。认真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法院队伍人员分类管理后,对法官助理、书记员序列和司法警察序列人员做好政策宣讲,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和实施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中共大连海事法院党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