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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人员拾金不昧 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发布时间:2015-01-12


 

  "多亏了你们的帮忙,要不然我连家都回不去了,太谢谢你们了,大连海事法院的工作人员素质真是太高了。”2014年6月27日,失主丁海峰紧握大连海事法院法警支队李道久同志的双手,感谢大连海事法院工作人员的拾金不昧的行为。

   2014年6月27日上午10时左右,大连海事法院二楼工作人员孙菊环同志拾到一个棕色手包,里面有现金5104元、邮政储蓄卡、火车票及发票等物品。捡到后其立即将该手包送到院收发登记室,负责安检的李金贵、腾飞两名同志将此报告给法警支队。法警支队李道久同志在院领导杨会福主任的指示下,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找到了失主丁海峰在法院开庭的录像,并及时的找到办案法官董世华马上联系了失主。失主丁海峰及时的赶回法院,在法院干警的陪同下,清点了包内的物品。丁海峰激动地说“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我从黑龙江赶过来开个庭,急急忙忙中把手包丢失了,正当我着急的时候,庭审法官董法官给我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包丢了。要不是有你们,我连家都回不去了,而且包里面还有我们全家去北京旅游的火车票,本打算女儿中考结束带她去北京游玩,心想这回包丢了哪也去不了了,没想到法院帮我找到了。大连海事法院的工作人员素质真是太高了。”事后,失主丁海峰想以现金作为酬谢帮他找到手包的孙菊环同志,可是她早以悄悄的离去。法警支队李道久同志表示,这是我们身为法院人应该做的。

  孙菊环同志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法院工作人员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具有良好的社会功德和优秀品质。使当事人感受到大连海事法院崇法致公、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理念。

 

责任编辑: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