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法院关于车牌号为辽B-AA298的奥迪牌汽车一辆(变卖)的公告(变卖)
大连海事法院将于2020年9月1日10时至2020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奥迪牌小型轿车
车辆识别代号:LFVBA14B823014892;
发动机号:AWL047289;
使用性质:非营运;
车辆颜色:黑色;
厂牌型号:奥迪AUDI A6L 1.8轿车;
标的所有人:潘立章;
登记日期:2002年7月;
参考价小写:30000.00元
参考价大写:叁万元整
本参考价系当事人议价确定
起拍价人民币:24000.00元
起拍价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保证金人民币:4800.00元
保证金大写:肆仟捌佰元整
加价幅度:400.00元
加价幅度大写:肆佰元整
标的物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注意:年检、违章情况需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四、本院已委托辽宁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电话:0411-83771179)
五、法院及网络拍卖平台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海事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账号:21206001001800006661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由买受人负担。买受人需承诺拍卖成交后的入驻和资产移交工作由其自行解决。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对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以上手续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标的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税收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需交纳的相关税、费等,请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咨询办理。
十六、特别申明:
(1)拍卖成交价不含任何税、费,所有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因拍卖标的物证书失效、遗失等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所有产生的费用);
(2)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法院尽最大努力保持评估检验时的原状。虽如此,对因标的物的自然锈蚀、磨损、消耗或未经发现的损害不负责任。
(3)拍卖标的在成交后,法院按现状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交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11-83771179辽宁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0411-82759859贺法官
监督电话:0411-8275992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大连海事法院
网址: http://sf.taobao.com/
大连海事法院
二0二0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