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法院
公告
(2022)辽72民初704号
本院于2022年5月26日立案受理原告大连海警局与被告刘宏伟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依法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主体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参加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
联系人:武寒霜,大连海事法院立案庭法官
联系电话:0411-82759502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280号
特此公告。
附:民事起诉状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