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笔录
地点: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
案号:(2022)辽72民初161号
案由:海域使用权纠纷
审判人员:
审判员:程鑫(承办人)
书记员:王晓智
审:(敲击法槌)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基本信息。
原告:于洪良,男,汉族,现住址:辽宁省长海县小长山乡(到庭)
被告:祝华,男,汉族,现住址:辽宁省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北沟街905。(到庭)
审:原、被告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均:无异议。
审: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大连海事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2022)辽72民初161号原告于洪良与被告祝华海域使用权纠纷一案。本案由审判员程鑫独任审理,由书记员王晓智担任记录。
在本案审理期间,当事人享有以下主要诉讼权利,即依照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收集、提供证据,对提交法庭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有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原告有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的权利。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应履行以下主要诉讼义务,即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遵守法庭规则等。以上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原告:听清楚了。
被告:听清楚了。
审: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审: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回避。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腾退侵占的海区;2、判令被告赔偿损失人民币5万元。
事实与理由:(详见起诉状)。
审:对于诉讼请求是否有变更、放弃或补充?
原告:增加一项诉讼请求,要求增加第二项赔偿的金额为15万元。
审:庭后3日内向法庭补交诉讼费,逾期未提交视为你方撤回对增加诉讼请求的请求。
审:现在由被告答辩。
被告:我这个事儿,地方2002年到2020年,一直没有给我解决,2020年后给我补了这个地方和证,当时也没有告诉我这片海是原告的。我们打完筏子,原告来找我说是他的地方,然后我测了一下是占了13台筏子,为了办证打了筏子但是那片海区用不了,一直放在那。这几年海域使用金我也交了,就是打了橛子为了办证,也没有实际在使用。
原告:被告筏区是2008年、09年养殖效益不太好才不养了,15年后我过去看了,被告就已经打了,这几年效益挺好的,我这边也有人要租我的筏区。
审:根据原被告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本庭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如下,第一: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海域使用权;第二:原告诉请的损失计算是否有合法依据。对归纳的这两项争议焦点是否还有其他争议?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审:下面进行法庭的当庭举证、当庭质证,首先由原告说明证据名称、证明的事项。
原告:证据一:海域使用权证书一份、缴纳海域使用金的收据一份(均复印件),证明:这片海区是我的。庭后提交收据复印件。(法庭核实原件后退还。)
审:被告,意见?
被告:对该两份证据没有异议。
审: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没有证据了。
审:现在由被告举证。
被告:目前没有证据。
审:被告继续举证。
被告:没有证据了。
审:原告,就本案事实有无补充说明?
原告:那片海区我去测量过了,他打的整个筏区都在我的海区内,我拿卫导数去跑了。
审:占用你多大面积?
原告:我海域使用权证书项下全部面积。
审:现在的筏子还有是吗?
原告:是的,都在。
审:被告对原告表述是否认可?
被告:我打过界的是占他13台,我还把我的海区卖了,已经卖了两年了。
审:被告是否还有补充?
被告:我卖的是我证件下的那部分海区。
原告:那部分海区附近的邻居都说,这片占用的海区是祝华的。
审判长:问一下被告,关于原告表述的占用他海域的排房,是你卖给现在占用人的,对该项事实你认可吗。?
被告:不认可,我只卖了我的那部分,差的那部分我不知道。
审:原告,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以下事实,即现有占用海域的排筏是被告所有的。
原告:现有占用我海域的相关人员需要由被告进行举证,我只是了解周边人都说台筏是被告的。
被告:我不认可。两年前的台筏我没有占原告的,我卖也只能卖我证件下的海域,卖出去以后的事情跟我没关系。
审:原告,你主张现在的侵犯你海域的筏区是谁用的?
原告:我不知道他卖给谁了,他是今年才把筏区卖出去的,现在具体是谁在使用我不知道。
审:被告,最开始答辩时,你说的占了13台是什么意思?
被告:原告找我以后我去找政府量的,是占了这13台,但是这13台是两年前打的,确实是打过界了,也给原告了,打了橛子也放绳子了,我自己没养,我就为了办证然后卖掉。
原告:那儿周围的筏区只有我的筏区可以打筏子,没有别人家的。他说的这13台我也不知道,他打的都是我的。
被告:这13台占了他一点海区。
审判长:原告,被告13台筏子他现在承认可能是打过界了,但是他不承认你证下的全部海域它都打了,这个事你认可不?
原告:我不认可,15年我去看过了,周围的筏子都是满的,只有我的是空的,他们才打的。
审:被告,你的筏子什么时候卖的?
被告:应该是前年的12月。
审:原告是否还有补充?
原告:没有。
审:被告是否还有补充?
被告:没有。
审:法庭调查到此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言。
原告:以庭审调查意见为准。
审:现在由被告答辩。
被告:以庭审调查意见为准。
审:法庭辩论终结。现在由当事人最后陈述。首先由原告陈述。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审:现在由被告陈述。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
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当事人愿意进行调解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不同意调解。
审:一方不同意调解,本庭庭上不为原、被告进行调解。现在宣布休庭(敲法槌),双方当事人阅笔录后签字。
原告(签名或者盖章):
被告(签名或者盖章):
审判人员(签名):
书记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