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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动态
《海商法》修改课题组来大连海事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23-10-18

10月11日下午,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交通运输部《海商法》修改课题组负责人初北平教授率课题组部分成员,来我院就《海商法》修改开展调研并进行座谈交流。大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全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到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多功能大法庭进行参观调研,随后与我院干警进行座谈。我院部分审执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代表、理论调研团队成员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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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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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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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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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初北平教授

会上,初北平简要介绍了《海商法》的修改工作进展和课题组工作情况。随后针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港口经营人的货物交付、航次租船合同的定位、船舶留置权的范围与受偿顺位、船舶碰撞导致第三人财产损失的责任承担等问题与我院干警进行交流讨论,听取有关问题意见建议。与会干警结合司法理论与审判实务踊跃发言、建言献策,部分意见建议得到课题组充分肯定。

《海商法》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国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航运业高速发展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法治保障,见证了我国向海洋强国、航运强国不断迈进的征程。作为海事司法机关,大连海事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海事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高等院校的研究协作,为《海商法》等相关法律修改提出切实可行建议,为推动我国海事司法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