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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动态
“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辽宁高院工作报告中的“海事成果”
   发布时间:2025-01-26

1月17日,辽宁高院院长郑青向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工作。1月18日,会议胜利闭幕,辽宁高院2025年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

报告共八千余字,凝炼了辽宁法院一年来践行人民至上,以实际行动孜孜攻坚、创新求索的闪亮成绩。

2024年,大连海事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聚焦提高涉外司法效能和公信力,实施精品战略、品牌战略、人才战略,勇当全省法院审判工作走在前列的排头兵,奋力推进新时代大连海事法院工作现代化,努力为海洋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为这份报告增色添彩!

1.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案件1752件。

2024年,大连海事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48件,其中新收106件,涉及40个国家和地区,运用“东方经验”化解涉外纠纷,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2.新加坡、智利等国的三家企业协议选择我省法院管辖,纠纷得到公正高效解决。

2024年10月,智利某农业公司诉土耳其某钢铁公司、新加坡某航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在大连海事法院顺利审结。三国当事人高度认可中国涉外海事司法,放弃已签订的管辖协议,选择到大连海事法院诉讼。大连海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为各国市场主体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以调解方式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积极服务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3.深入外贸企业、园区帮助解决涉外法律难题,助力企业放心大胆“走出去”。

大连海事法院院领导带队深入10余家外商投资、外向型企业,就进出口贸易特殊风险防范等法律问题深入交流解答,了解司法需求,提供法律预警建议,促进稳外贸稳外资。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设置双语标识、诉讼指南,现场提供英文服务。人民法院报、中国交通报、今日头条、网易新闻等报道了服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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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全到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走访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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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孙光到利勃海尔机械(大连)有限公司实地走访

4.高效化解大型外籍货轮海上运输纠纷,保障价值10亿余元货物安全卸载,避免巨额经济损失。

2024年4月,某公司向某进出口公司购买的价值10亿余元的原油由巴拿马籍油轮运载至大连,但该轮经营人因与案外人纠纷拒绝卸货。当时海面风力已达6级,该30万吨巨型油轮长时间滞留海上将面临很大安全风险。大连海事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迅速扣押巴拿马籍油轮,价值10亿余元的原油被安全卸载。有效保障了我省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助力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贸活动。

5.大连海事法院在全国海事法院设立40周年座谈会上介绍经验。

1984年11月14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届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大连海事法院正式设立。作为专门审理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机关,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推进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服务和支撑海洋强国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至2024年,大连海事法院设立已满40年。11月27日,全国海事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作重要讲话,大连海事法院作为2家介绍经验的海事法院之一进行现场经验交流。

6.长海法庭打造诉讼不出岛的“海上枫桥”品牌,获评全国法院海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大连海事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省法院“强基工程”要求,选配人员、加大投入、完善制度,实现派出法庭角色定位、工作机制、服务群众、自身建设“四个转变”。长海法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镇镇能调解、诉讼不出岛”模式,与长海县司法局签订建立“海上枫桥”联动协作机制框架协议,该机制被省法院评为2024年度“评推树”的创新成果,长海法庭被评为“辽宁省优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