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案件当事人大连市钢材物流园有限公司向我院送来感谢信。信中写道:“从2014年被执行人拖欠代理费至今,公司的经营已经严重受到影响,几乎处于停产状态,在目前公司最急需资金的情况下,法院将欠款执行到位,真是帮助我们解决了经营困难,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原告大连市钢材物流园有限公司与被告西林钢铁集团阿城钢铁有限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于2016年8月31日向我院提起诉讼。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公司账目管理混乱,外欠债务达50余亿元,人员变动频繁,前后衔接不力,现任人员对此债务不知情并予以否认,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均予以否认。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案件的哈尔滨法庭对相关证据认真分析,并到相关部门核实,客观公正地对证据予以确认,最后判决原告胜诉,判令被告给付原告相关费用70余万元。双方均服判。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被告)负债累累,已停产多年,所有厂房、土地、设备均有抵押和多轮查封,经网络查询没有查到其它任何财产,初步进行的传统查询也没查到财产线索,此案一时难以执行。执行案件承办法官郎永波同志向执行局长汇报上述情况后,没有放弃努力,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经他随后“地毯式”的查找,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尚有一批钢材存放在某地。之后他迅速行动带领书记员苏迅等人对该批钢材采取扣押措施,之后依法进行了评估、拍卖,拍得价款60余万元,并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基本得以执结。申请执行人对执行结果感到非常满意,并专程派人送来了感谢信。
在“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入攻坚期的形势下,此案的情况给予我们很大的启示。执行工作的成效不是轻易就能取得的,而是靠法院同志脚踏实地的认真工作,不放弃努力。成功垂青于有所作为者。
(政治部、执行局供稿)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原告大连市钢材物流园有限公司与被告西林钢铁集团阿城钢铁有限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于2016年8月31日向我院提起诉讼。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公司账目管理混乱,外欠债务达50余亿元,人员变动频繁,前后衔接不力,现任人员对此债务不知情并予以否认,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均予以否认。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案件的哈尔滨法庭对相关证据认真分析,并到相关部门核实,客观公正地对证据予以确认,最后判决原告胜诉,判令被告给付原告相关费用70余万元。双方均服判。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被告)负债累累,已停产多年,所有厂房、土地、设备均有抵押和多轮查封,经网络查询没有查到其它任何财产,初步进行的传统查询也没查到财产线索,此案一时难以执行。执行案件承办法官郎永波同志向执行局长汇报上述情况后,没有放弃努力,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经他随后“地毯式”的查找,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尚有一批钢材存放在某地。之后他迅速行动带领书记员苏迅等人对该批钢材采取扣押措施,之后依法进行了评估、拍卖,拍得价款60余万元,并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基本得以执结。申请执行人对执行结果感到非常满意,并专程派人送来了感谢信。
在“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入攻坚期的形势下,此案的情况给予我们很大的启示。执行工作的成效不是轻易就能取得的,而是靠法院同志脚踏实地的认真工作,不放弃努力。成功垂青于有所作为者。
(政治部、执行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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