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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大连海事法院发布 十件执行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11-20


 

  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推进,我院发布以下十件执行典型案例,为您详细解读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

  案例1

  张某与某渔业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大连海事法院审理后判决某渔业公司给付张某劳务费87250元。判决生效后,某渔业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承办人向某渔业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经网络查询被执行人有足额存款,案件承办人网上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然后扣划该款。该案得以执结。

  案例2

  贾某与崔某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生效的大连海事法院(2018)辽72民初450号判决书,崔某应给付贾某劳务费人民币15204元,判决生效后,崔某未履行给付义务,贾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案件承办人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崔某银行账户、车辆等财产信息,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案件承办人通过电话做通被执行人崔某工作,崔某立即将案件执行款15204元汇至法院执行款账户,该案执行完毕。

  案例3

  秦某与王某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大连海事法院于2018年7月23日立案执行的(2018)辽72执2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王某应赔偿给申请执行人秦某各项费用27977元。在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案件承办人到现场了解到被执行人目前在海外,由其外甥来偿还欠款。案件承办人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做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其外甥当日给付申请执行人14700元,并同意剩余的款项30日之内给付申请执行人,该案得以执结。

  案例4

  姜某与孙某、矫某海域使用权纠纷一案大连海事法院审理后,判决孙某、矫某给付姜某海域使用金7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案件承办人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孙某称欠款一事是矫某当时欠的,我们已经离婚了,所有问题你们去找矫某。我院执行中将矫某、孙某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并传唤矫某、孙某来海事法院,两被执行人经传唤仍不到执行局,案件承办人通过电话与其沟通,经多次做思想工作后,两被执行人终于找申请人和解。双方私下达成和解约定分12期给付65000元。但此案承办人预测被执行人是有能力尽快履行的,在被执行人矫某来法院送和解协议的契机,承办人耐心地与被执行人矫某谈失信、谈不履行的后果和法院执行程序。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谈话,被执行人表示十天内履行完毕,目前65000元已给付申请人。

  案例5

  李某与刘某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大连海事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赔偿李某各项费用合计620195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赔偿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承办人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经查询被执行人刘某只有一条渔船,无其他任何财产,案件承办人迅速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渔船和燃油补贴款。其燃油补贴款两年共计20万,第三年因渔船未年检,没有发放燃油补贴款,导致该案无法执行。案件承办人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耐心做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30万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该案得以执结。

  案例6

  窦某与任某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根据已经生效的大连海事法院(2017)辽72民初191号判决书,任某应给付窦某赔偿金人民币372340.46元,判决生效后,任某未履行给付义务,窦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案件承办人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任某银行账户、车辆等财产信息,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通过房产查询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房产信息,后案件承办人通过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任某配偶,经过多次作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任某配偶均表示无力承担该笔赔偿金。承办人向申请人说明执行情况之后,与申请人约好共同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通过耐心说理与司法强制手段威慑相结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目前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部分执行款项已经到位,该案终结执行。

  案例7

  张某与纪某、卜某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大连海事法院审理后判决纪某、卜某给付给申请执行人赔偿金297646.33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履行给付义务。案件承办人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到一处房产,我院将其查封并进行了评估、拍卖等司法操作,经过拍卖后被执行人得到一部分执行回款。

  案例8

  某航运公司与张某船舶租用合同纠纷一案,大连海事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给付某航运公司租船费用3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承办人前往被执行人张某住所地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达到张某住所地后,按照张某户籍登记地址没有找到张某,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经过网络查询和传统查询也没有查到被执行人任何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约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案例9

  张某与葫芦岛某实业公司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生效的大连海事法院(2017)辽72民初433号判决书,葫芦岛某实业公司应给付张某欠款人民币700000元,判决生效后,葫芦岛某实业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案件承办人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葫芦岛某实业公司银行账户、车辆等财产信息,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案件承办人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展开调查,通过房产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有土地、房产等财产登记,但之前有多轮抵押和查封,承办人遂对该财产进行了轮候查封,承办人还查询了被执行人原始工商登记档案,了解被执行人股东出资信息,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针对轮候查封的被执行人土地、房产档案信息,承办人到葫芦岛某基层法院进行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在其法院有多件案件,涉及金额上亿元,目前均处于无法执行状态。承办人将调查结果告知了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其表示对被执行人的当前状况认可,表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同意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案例10

  李某与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大连海事法院审理后判令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给付李某27114元。法律文书生效后,李某向法院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向某船舶代理公司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某船舶代理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公司法人下落不明,案件承办人将被执行人列入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执行人李某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经过约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责任编辑:大连海事法院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