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清晨,我院执行局倾全部执行力量前往长海县哈仙岛强制执行。
该次执行行动中涉及的被执行人刘某因其拒不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其名下房屋已被我院依法强制拍卖。买受人已将全部房款交至法院,法官已告知刘某腾房和交付买受人期限,但被执行人无视法院公告、不向买受人交付房屋。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与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集齐全部警力,由贺岩副局长带队,一行14人先坐车再乘船最后徒步登岛前往目的的。因长海县哈仙岛交通不便,一天中只有一班客船往返,且岛上无法住宿。执行干警与时间赛跑,提前做好各项部署、细化分工,不浪费时间和警力,迅猛出击,只用一个多小时,将七间房屋一次性腾空,搬出屋内所有家具、物品,当场将清理干净的房屋交付买受人。被执行人对此次强制腾房行动表示认可,也对自己抗拒执行的行为感到万分羞愧,故委派一名亲属到现场全程见证此次强制执行,并接收腾房搬出的家具与物品,一件极其棘手的执行案件得以完美执结。
执行干警们来不及吃饭,乘坐唯一一班客船返航,这只是海事执行干警的一次普通任务。只要我们努力,一次次“普通”的审执任务定会撑起建设“一流海事法院”的风帆。责任编辑:大连海事法院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