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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大连海事法院工作报告(2013)
   发布时间:2014-03-01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大连海事法院向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在省委领导、省法院指导下,在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依法履职,以绩效考核为总抓手,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海事精品战略,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22件,新收2160件,旧存 262件,收案数同比上升19.6%。结案2123件,同比上升20.42%。结案率87.7 %,同比上升0.64%。案件平均审理天数73.05天,同比上升14.46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79%,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40件,同比上升13.68个百分点。一审判决案件改发率5.63%,同比下降0.11个百分点。审判工作呈现“三升一降”的特点,即收、结案数量上升,审限内结案率上升,法官人均结案数上升,改发率下降。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大连海事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审判领域进一步拓宽。

  ——依法审理海事海商案件,促进涉海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公正审理涉及海洋渔业、水产养殖业、海洋污染等各种海事侵权案件397件,维护海上生产秩序的稳定。审理涉及海上货物运输、船舶建造、修理、经营以及船舶融资等各类海商合同纠纷案件1074件,保障东北地区海洋运输和海洋装备制造业等优势产业的健康发展。认真审理好船员劳务合同、海上人身伤害纠纷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730件,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特别是船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公正高效地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56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开放和海洋经济发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妥善化解矛盾,从源头上解决案结事不了的问题。全年调解率为36.62%,撤诉率为16.99%,同比分别上升了2.97个百分点和2.83个百分点。其中,诉前调解案件86件,涉案标的4260万元。一起诉讼标的1100万元、涉及50名船员的群体性案件得以当天受理当天审结,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谨慎处理重大敏感案件,为工作大局保驾护航。审慎审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受理涉及大连STX造船厂案件49件、“7.16”大火导致海域污染赔偿案件11件,涉案标的33亿元。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边远的海岛乡镇建立海事司法协作网点,使辖区内140多个岛礁发生的涉渔案件能够就地化解,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海事法院司法为民的实效。

  ——恢复海事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2013年,我院恢复海事行政案件管辖,成为第4个取得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海事行政案件的海事法院。为应对海事行政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院领导分别带队先后走访了大连海事局、锦州海洋与渔业局等辖区内十几个海事行政机关及数十家港航企业,当面听取海事行政执法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制定了《大连海事法院行政审判立案、审理、执行等工作的规定》,规范行政审判行为。当年共依法受理海事行政诉讼案件8件,审结7件,结案率87.5%,初步打开了行政审判工作局面。

  ——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把做好重点案件的执行作为突破口,通过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和强化一次性结案模式加强执行力度,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百日清案”、“涉党、政、军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的执行”专项活动中,均以百分之百的结案率,提前完成了任务。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14 件,同比增长41.21%;结案488件,同比增长39.43%;结案率为94.9%,实际执行率95.67 %,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3373.6万元。一次性执结率达到82.2%,在全省各中院中名列前茅。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关于执行程序中扣押船舶的规定》,强化了对执行权的监督和执行风险防范,并据此妥善拍卖了四艘万吨级以上船舶。

  二、关注民生,联系群众,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高度重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全面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咨询解答等“一站式”便民服务,继续落实服务承诺制、一小时立案制等多种便民措施,全年接待来人来电咨询近千余次。建立远程立案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指导,在一起案件中,用视频确认了散居全国各地18名船员的真实身份,创新了受诉立案方法。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大力推行涉诉信访评估预防、约期接谈、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五项制度”;建立信访数据库,对有信访隐患的案件逐一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强化信访工作的配合协调;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稳控能力。2013年1月,与东港市政府共同处理了一起重大海难事故,协同驻地党政机关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得到群众和当地政府高度评价。“两会期间”,由于措施到位、协调有力,我院在最高法院实现零登记,顺利完成了“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年内61件信访案件均已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呈下降趋势。在全省法院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提前完成化解任务,在全省法院系统中排名第一。

  ——强化派出法庭工作,司法为民接地气。深入探索派出法庭工作规律,通过为法庭配备法警、安排青年法官锻炼等方式,切实强化派出法庭工作力度。五个派出法庭进渔村、进企业,集中开展司法服务,成为我院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有力平台。东港法庭为减轻当事人负担,历时两天三夜,辗转数地,将近二百万元执行款亲手送到了47名山东籍渔船船员手中。拿到现金的船员们纷纷表示“收到的不仅仅是工资款更是法院的关怀和温暖”。锦州法庭在沙海镇举办了由14个行政村“两委”成员共120余人参加的法制教育活动,为扶贫帮困定点单位送法送清廉。五个派出法庭在司法为民、便民、惠民上继续发挥重要作用。2013年,派出法庭新收海事海商案件965件,占全院新收海事海商案件的58.45 %;结案949件,占全院结案的58.33%;新收执行案件297件,占全院新收执行案件的59.4%,执结288件,占全院执结的59.02%。

  ——健全民意沟通互动机制,坚持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继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制度;密切关注海事司法领域发现的突出矛盾,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我院向中国保监会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受到其高度重视,在此基础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我院共同主办了由全国37家财产保险总公司参加的海上货运保险法律实务研讨会,研究探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律难点和瓶颈问题。人民法院报、中国保险报、辽宁法制报均对会议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并被评为省直机关“最佳实事”。2013年,我院共发出司法建议书10份,涉及国有资产管理与处置、人民调解、保险代位求偿、船员权益保障、工商注册管理、渔业捕捞监督管理等诸多方面,得到了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的高度重视、积极反馈和好评。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能力

  把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树立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作为法院自身建设刻不容缓的重大问题来抓。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筑牢司法为民思想根基。组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扎实开展“反对四风”活动,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工作始终,对查摆出的四大类23项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召开法官座谈会、当事人座谈会并走访部分律师事务所,以整风精神查摆和整改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观点,提高司法公信力。

  ——以改善队伍人员结构为基础,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从基层法院遴选法官1名,公招了具有法律硕士资格的法官6名,招录了本科学历法警1名,队伍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结合我院审判资源现状和案件发展趋势,开展审判资源优化配置试点工作,使司法队伍力量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的分布向一线业务部门倾斜,保证审判组织运行的效果。目前,我院实有人数89人中,有法官53人,书记员5人。有本科学历的50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36人,博士3人。

  ——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原则,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参加审判实务培训、保密和档案培训、审务督查员培训等,合格率达到100%;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提高司法警务保障能力;组织干警旁听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生导师课程;举办“案例快评”和“案例精析”岗位练兵活动;与两所高校共建辽宁省“开放式教育基地”,开创教师进法院、法官进课堂的学术交流机制;以“五四青年月”为活动契机,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院文化创建活动,扩展法治精神内涵和深度,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建设水平。

  ——以建立为民务实清廉机制为保障,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政务督查和审务督办,除坚持每周院长办公会汇报外,按照部署的重点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跟踪责任部门的工作进度,以《审务督察告知书》和《政务督办单》的形式,适时提醒和督促,做到事事有方案,件件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工作作风专项治理活动,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完成绩效考核管理与OA办公系统对接,以信息技术进一步规范“周报告、月分析、季评估、半年通报”工作机制。廉政务实工作机制的建立,有效促进了勤政、廉洁、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先后有3人次分别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省直机关“五四奖章”、“五一劳动奖章”、 2个集体获得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和“创建三型基层党组织优秀组织奖”,继续保持了建院以来没有干警因刑事违法而受到追究的记录。

  四、扎实推进海事精品战略,努力提高司法公信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提高审判质效。一是规范审判管理工作,制定了《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全面加强对审判工作运行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审判质量管理。采用文书智能校对系统,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强化审委会职能,审判委员会委员带头开示范庭、办精品案,提高审判质量。三是加强审判效率管理。开展集中清理积案行动,对未结案件逐案分析原因、确定审结时限;应对收案大幅上升的态势,整合全院的审判资源,由院级领导和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与不在一线审判岗位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办理部分疑难案件,缓解一线法官办案压力,避免形成新的积案。上述审判质量管理机制确保了全年审判任务的顺利完成。

  ——强化调研指导,形成了“大调研”格局。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完成多份规范性文件或调研报告,在国内期刊发表论文、案例32篇,在省级以上研讨活动获奖8篇。出版了《海事审判理论与实务研究》—大连海事法院干警论文集和案例集。我院案例工作的一系列做法在全省法院案例会上进行了交流,得到了省法院的认可。

  ——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一年来,我们坚持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督办案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结果。全年共收到省、市人大的督办案件3件,已结2件, 1件因鉴定未结束处在审理中,并进入审务督察程序,确保尽快审结。邀请担任法院特约监督员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院,向其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以加大审判监督力度。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海事法院的工作跃上新台阶。在省直目标绩效考评124个参评单位中,我院名列第23名,自建院以来以来首次跻身优秀行列。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海事法院工作中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还没有根本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审判效率还应提高;有些案件虽然能够公正地进行审理,但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法律释明工作,没能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执行难”的问题虽有所缓解,但我们的主观努力还没有达到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和理解的程度,工作还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有的法官司法作风不正,工作方法简单,少数案件还存在程序不规范、文书不严谨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尽快解决这些问题。

  2014年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委员,2014年大连海事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按照“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第一,以习总书记提出的政法工作三项主要任务为统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远战略任务,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的生命线,为辽宁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深化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深入研究我省核心工作的司法需求,增强司法服务的实效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妥善审理好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工作目标是,案件结案率达到85%以上,执行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实际执行率达到50%以上。

  第二,完善保证审判质效的长效机制,让群众感受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细化反映审判质量、效率和运行态势的综合指标,确保审判工作良性运转。以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为抓手,坚决防止办案程序瑕疵和文书低级错误。完善长期未结案件督办机制,有效避免案件久拖不决,让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

  第三,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审判的公正、高效和权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海事法院自我完善和发展。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研判,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措施,扎实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工作,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积极开创开放、动态、透明、便利的阳光司法机制。

  第四,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以开展“五项教育”为抓手,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树立正确执法思维,把握核心价值追求,站稳群众立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能力培养机制,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提高法官服务大局、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廉政教育和权力监督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狠抓“四风”问题,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4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记使命,振奋精神,不断开拓进取,继续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好法院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为开创我省发展建设的新局面,作出不懈的努力!

责任编辑:刘铁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