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7日在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大连海事法院院长 邓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大连海事法院向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院、大连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大连海事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981件,办结1837件,结案率92.73%,同比上升2.69个百分点。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努力化解海事海商纠纷。审结一审海事海商案件944件,诉讼标的111.65亿元。妥善审理具有重大影响的船坞、码头建造合同30余件,诉讼标的10.53亿元;积极采取调查、鉴定、专家论证等手段,妥善化解船舶碰撞、海上油污损害等侵权纠纷,国内赔偿标的最大的“阿提哥”轮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系列案件全面成功结案;依法受理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案件114件,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有效保障了当事人海事债权。
依法裁判行政争议。严格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海事行政案件164件,海事行政案件审理数量连续数年居全国海事法院首位。其中,依法判处撤销、变更、履行法定职责和确认违法、无效15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4件。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6件,原告撤诉34件。积极为行政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参加大连市“11·18船舶失联案件联合调查组”,为政府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意见。
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如期完成最高法院确定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核心指标。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98.93%,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合格率为98.38%,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为96.23%。加强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精准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共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2600条、股权信息487条、房屋及土地不动产信息5520条,查封房产354处、船舶102艘。先后组织开展“雷霆行动”“风暴行动”“假日行动”“百日会战”等执行专项战役,在省内外开展集中行动11次。其中,在南京明洲码头、瓦房店长兴岛码头分别扣押了长期逃避执行的“盛嘉禾1号”轮和“盛嘉禾2号”轮,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气焰;配合大连市政府惩治无理占用码头行为,驱离8艘占港油船,保护了大连的不可移动文物之一“满化码头”,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积极主动服务大局,主动融入“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和海洋强国战略,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为东北全面振兴、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大连“两先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积极保障国家战略。多次走访调研大连市有关部门、自贸区管委会、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等,了解司法需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全面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25项具体举措服务东北全面振兴,找准服务保障振兴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公正高效地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0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公正审理海上货物运输、海上货运代理等航运类纠纷143件,审理船舶抵押、船舶买卖、海上保险、船舶融资等金融类纠纷129件,助推航运经济发展。全年,共审理千万元以上诉讼标的额案件71件,亿元以上诉讼标的额案件 8件,为国家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积极提供海事司法建议。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座谈会,了解影响全面振兴的突出问题,与25家港航企业共同构筑风险防范机制。撰写《法治视角下的大连片区建设》《自贸区沿海捎带业务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等4份调研报告,参与编制起草《法治大连建设规划纲要》,为搭建符合辽宁自贸区发展需求的司法保障平台提供海事方案。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主题征文及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中获奖13篇,占全省法院获奖总数的26%,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奖。
助力社会法治理念提升。组织法官团队到有关单位部门宣讲海上人身损害等涉诉热点问题,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等企业举办法律业务培训,为企业转型升级符合法律规范提供帮助。参与大连市实验小学等学校“一带一路”法律体系研学,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开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专项活动,院领导带头走访为当事人释疑解惑,信访案件同比下降23.4%。
三、推动海事审判机制改革,着力破解海事司法难题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审判质效。
着力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员额法官管理制度,建立以办案质量和效率为基础的法官业绩考核评价机制。落实法官办案责任制,做到谁主审、谁裁判。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健全与新型审判权运行相适应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对审判执行活动实时管理、流程监督、全程留痕。
着力强化审判管理。出台院庭长办案工作实施意见,院、庭长带头办案,全年审结429件,占同期已结案件的23.35%。完善案件督办机制,清理18个月以上积案32件,3年以上积案8件,5年以上未结案件全部清结。建立发改案件评查制度,提高办案质量。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3%,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16.3天。
着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升级8个科技法庭,全部对接中国庭审公开网,实现庭审公开全覆盖。启用诉讼无忧系统,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查询、缴费等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建设完成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实现OA办公系统深度应用。
四、持续深化阳光司法,不断提升海事司法公信力
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诉讼权利,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海事司法的信任度和支持度。
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健全司法公开机制,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个方面加强司法公开。深入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裁判文书上网1262份,网上直播庭审232次。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及执行信息公开,推送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司法数据等230篇,点击量26万余次。
不断优化司法便民举措。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整合立案信访、诉讼引导、咨询解答、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多部门工作,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速裁海事海商案件107件,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诉讼费290万余元。完善派出法庭工作机制,强化巡回审判功能,5个派出法庭共审理案件723件,辖区36.5%的案件得到就近就便妥善解决。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主动汇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审执情况。强化与“两代表一委员”的沟通,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院、监督司法的“六个一”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观、旁听庭审和见证执行活动30余人次。积极拓展群众参与、监督司法途径,完善海事审判陪审员队伍的选任机制,增任人民陪审员40人,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69.7%。
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狠抓思想、业务、廉政及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
切实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25项整改措施全部见底见效。继续深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创办“海法讲坛”,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切实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完善法官专业化建设规划,创办《海事审判研究》《海事案例参考》,组织上船实践培训、速录员岗位比武及货物报关、港口作业、国际公约等项目培训,加强与大连海事大学等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开展远程视频庭审、讲座,提升干警专业素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获省级课题立项10个,获省级以上奖励、发表调研成果32项。
切实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开展审务督查、“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和“规范涉案款物管理专项督查”活动,增强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建成智能审务督察系统,实现诉讼服务大厅、安检通道、庭审场所审务督察网络化,大大提升了督察效率和效果。加强法院文化宣传工作,我院根据真实事例创作的微电影《执爱无悔》获中央政法委优秀微电影奖。
各位委员,过去一年,大连海事法院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8个集体、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提出许多诚恳意见建议推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大连海事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管理还不够精细,案多人少的矛盾没有完全解决;二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虽然取得成效,但在巩固成果的同时,还需进一步建立常态化的长效机制;三是智慧法院建设与先进法院还有不小差距;四是纪律作风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规矩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各位委员,2019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为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大连“两先区”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第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大局上担当作为。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紧紧围绕省委“1+8”系列文件主动作为,服务拉长“四个短板”、推动“六项重点工作”,保障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建设、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真正实现审判工作与党和国家及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精准对接。
第二,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审判质效上深耕细作。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海事海商及行政案件,服务国有企业做强做优,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深入推进审判精品战略,深化质效分析、流程节点管理、质量评查监督、司法公开机制,确保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第三,积极推动司法改革落实到位,在严格管理上拓展深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完善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探索自贸试验区审判机构建设,研究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集中管辖机制,积极融入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建设、大连“两先区”建设等重点工作。
第四,强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在“一化两中心”建设上奋勇争先。统筹推进“一化两中心”建设,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的深度融合,创新探索“互联网+审判服务”新模式,打造集智慧诉讼、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政务为一体的智慧法院海事模式,全面提升司法保障能力水平。
第五,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在队伍战斗力上明显提升。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强化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建设,着力培养既熟悉中国法律和相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又掌握国际经贸航运知识,并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较高外语水平的法官,为推动新时代海事审判工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9年,我们将以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为目标,奋发进取,戮力拼搏,以新气象展示新担当,以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报告中相关用语的解释和说明
附件
报告中相关用语的解释和说明
1.“阿提哥”轮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系列案:2005年4月3日,葡萄牙籍油轮“阿提哥”在大连港附近搁浅,所承载的轻质原油泄漏,引发周边海域污染,造成千余家养殖户损失。事故发生后,交通部、辽宁省和大连市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该起系列案件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先后达190余人。我院历时13年的努力,115件案件通过和解或调解方式解决,2件案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件成为东北地区唯一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涉“一带一路”典型案例。
2.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做出强制性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3.海事行政案件:是指行政相对人不服海事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涉及海洋及通海水域等行政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4.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的要求,开通并启用执行查控系统。该系统可以对全国各地的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实时查询,及时反馈,并可以实现网上司法冻结、扣划,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极大便利,节省办案成本。
5.“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年3月,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打响了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最高人民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具体化为“四个90%,一个80%”的核心指标要求,即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办理合格率达90%以上,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0%以上,全国90%以上法院达标,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
6.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全面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东北振兴的重大意义和人民法院肩负的历史使命,着力解决“四个短板”,推动“六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省委“1+8”系列文件精神,大连海事法院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全面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围绕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全面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服务保障“六项重点工作”、完善服务保障体制机制、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水平等四个方面对海事司法聚焦东北全面振兴的重点领域、回应各方司法关切的服务举措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巩固和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依法支持政府转变职能等25项重点工作。
7.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审结案件中,服从法院裁决、不再上诉的案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比例。
8.一审案件改发率:即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计算方式为:一审案件改发率=(上诉案件改判数+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数)/一审诉讼案件结案数(不含民事特殊程序案件数)。
9.科技法庭:借助现代科技装备,通过扩展、延伸传统的庭审功能,达到强化庭审效率、促进审判公正公开的现代化审判场所。我院科技法庭全部具备同步录音录像和庭审网上直播功能。
10.三大公开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
11.“六个一”活动:即组织代表委员视察一次法院、邀请参加一次重要会议、参与一次诉前调解、旁听一次庭审或听证、见证一次案件执行和组织开展一次“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视察活动。
12.“规范涉案款物管理专项督查”活动: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涉案款物管理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院所有内设部门涉案款、暂存款的具体项目、收费标准、法律政策依据进行检查并建立明细台账。
13.一化两中心:即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简称。为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信息化水平,实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提出,将“一化两中心”建设作为2019年全省法院重点工作,要以“一化两中心”建设作为提升案件质效、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重要途径,解放审判生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