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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海事法院工作报告(2022)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量: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文件

     

    大连海事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7日在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大连海事法院  张国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大连海事法院向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大连海事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一流海事法院”建设为抓手,以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为重点,狠抓执法办案,为辽宁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为大连新时代“两先区”“三个中心”建设高质量推进作出积极贡献。全年共受理案件2942件,办结2817件。

    一、坚持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高质量审理海事海商纠纷。全年受理海事海商纠纷案件2008件,办结1921件,结案率95.67%。服务保障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审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327件、涉船舶(买卖、建造、碰撞、修理等)纠纷案件363件、涉港口(疏浚、建设、作业)纠纷案件58件、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34件。率先依法审理涉疫进口冷链系列纠纷案,以司法手段帮助航运物流企业走出“疫情”影响,案例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工作报告。2022年,3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和海事审判典型案例,2件案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优秀业务成果,8份裁判文书入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优秀裁判文书”。连续第四年发布中英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发布涉疫海事纠纷等专项审判白皮书,提出专业化建议,强化案例指导作用,为各有关方面、市场主体更好地了解海事司法,参与、管理海事活动提供参考和借鉴。

    充分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受理海事行政案件66件,审结62件,上诉案件数量较2021年下降近20%。助力法治大连建设,发布海事行政审判白皮书。建立健全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完善行政争议多元解纷和繁简分流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8.95%,同比增长33.15个百分点。完善支持“放管服”改革的司法保障,为大连市成立海洋发展局提供司法建议。

    有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奋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群众胜诉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80件,办结1037件,结案率96.02%,执行到位金额9.55亿元。落实“六保六稳”,多次开展集中整治拖欠船员工资案件执行专项行动,妥善处理积压多年的“金枪鱼钓”系列案件。完善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公正高效规范执行,上线运行“智慧执行”APP,打通执行难堵点,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辽宁振兴高质量发展

    系统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涉企法律服务”专项活动,选派优秀法官开展法律宣讲,释法答疑。落实联系企业常态化工作制度,深入走访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以及大连港、锦州港、营口港等港航企业,了解司法需求,为精准服务夯实基础。严格审执案件流程跟踪,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机制,杜绝“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严格实施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制度,坚持审慎运用查封扣押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的负面影响。推进“我为企业办实事”,在大连市工商联设立“便民诉讼服务工作站”,创建民营企业微信咨询通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必要的程序性指导与释明。建立涉营商环境投诉办理工作联络机制,畅通接待渠道,健全台账管理和考核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做到件件有回复、有释明、有落实,确保“企业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

    聚力服务地方社会发展大局。出台《关于加强海事司法保障服务辽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以18条务实举措为辽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受理涉外案件265件,审结249件。开展自贸区海事司法制度、“一带一路”、海陆大通道建设、航运法治等5项专题调研,形成16篇调研成果,为辖区发展把脉开方,其中1篇获得辽宁省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二等奖。受邀参加《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修订工作专题调研会,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受到高度肯定。助力大连海洋强市建设,为《大连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建言献策并被采纳全力支持大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民盟大连市委员会调研工作。设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海事法庭,审结涉自贸试验区案件134件。开通涉大连自贸片区海事海商纠纷咨询专线,充分发挥涉外海事审判服务保障的专业优势。

    扛起海洋环境保护司法担当。服务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大连,依法审理海洋开发利用、污染损害赔偿、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件。就规范海事公益诉讼,向有关方面提出司法建议4份,收到积极反馈。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题调研,形成4篇调研成果,助力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化与天津、青岛环渤海海事法院司法协作力度,承办2022年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组织“渤海法治”研讨会,合力打造区域司法协作高水平样板。1件案件入选辽宁法院2021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三、坚持为民司法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司法需求

    诉讼服务全方位提档升级。落实诉讼服务“十项承诺”,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群众通过锦旗、感谢信,表达谢意给予肯定。提供“海事特色诉讼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开辟专门窗口,全面开通特殊案件绿色通道。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群众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解纷服务,诉讼服务指标位列全省法院前列。

    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积极融入驻地多元解纷体系,深化与大连市司法局等单位多元解纷协作机制,完善“法院+诉前调解+法律援助”解纷模式,发挥特约调解员和专职律师的优势作用,与我院速裁团队密切配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多节点、多渠道营造和谐稳定法治环境。认真落实省委14号文件,加大调解软硬件建设,配齐配优调解场所,制定《诉前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促进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与审判工作顺畅衔接,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占院本部收案数的29.2%,努力打造大调解、大化访新格局。

    全面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准确把握诉讼费减免缓制度,完善胜诉退费机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涉诉信访人给予经济救助,全年司法救助5.5万元。进一步完善院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做到常态化、规范化,实行院领导包案责任制,真正解决信访难题,做到案结事了。先后在偏远的海岛渔村设立3个法治宣传站,建立4个巡回审判点,完善便民利民服务体系。我院获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是辽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中级法院,也是全国11家海事法院中唯一获此荣誉的海事法院。

    四、坚持守正创新深化改革,提升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完善审判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四个提升”工作要求,提升管理效能。加强流程管控,严格审限管理,定期发布《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及质效分析》。审判质量、效率等主要指标保持高位运行,处于全省法院和全国海事法院前列。

    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初始案件质效保持全省中级法院领先。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繁简分流、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等改革举措,设立“一站式分调裁审”窗口,组建“速裁团队”,打造“少数法官解决多数简单案件、多数法官解决少数复杂案件”的分调裁审新模式。全年速裁案件921件,分调裁审占比达到103.12%,简易案件审理周期稳定在28天以内。

    提升司法公开效果。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和创新司法公开方式,提升海事司法公信力、影响力。2022年,通过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稿件281篇,转发稿件410篇,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稿件38篇,形成“法官观点”“典型案例”“身边典型”“与法同行(英文版)”等一系列特色栏目。以我院执行局异地执行锦州港15000吨燃油案件为原型拍摄的微电影《亮剑沧海》,入选辽宁省第三届短视频(微电影)推优活动最佳作品。

    五、坚持强基固本锻造铁军,筑牢“一流海事法院”发展基础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获得省委巡视组高度评价。抓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0次。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采取书记讲党课、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网上分享、干警诵读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与辽宁海事局等单位共同开展“携手法治共建守护碧海蓝天”主题党日联学共建活动,以党建为引领,以业务为桥梁,助力辽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全年定期开展审务督察和警示教育活动,修改完善制度8项。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滥用职权”等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报告工作,开展可视化数据监督,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工作简报》刊发。全院连续四年无违法违纪发生。

    锤炼过硬法院队伍。加强政治轮训,全院干警476人次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培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专家型、复合型、国际型审判人才培养体系,举办30余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的为期十天的海商法强化培训。举办海法讲坛2期,聘请中科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做专题讲座。召开审判业务交流会,10个专业法官会议团队代表围绕典型类案,分享审判经验和心得体会。深入推进“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12篇调研成果在《中国海商法研究》《国际法学》等刊物发表,2篇调研成果获得国家及省级以上奖励。我院政治部荣获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在全省法院“评推树”活动中,6个案例获评典型案例,3名干警获评审判业务专家,5名干警获评理论研究人才,2名干警获评办案能手,1名干警获评岗位标兵。

    推进强基工程建设。制定《2022年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派出法庭“五化”建设实施方案》,强化组织保障,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政策供给。解决“最后一公里”,提升派出法庭特色服务水平。我院长海法庭针对海岛渔村海域实际使用者与海域使用权人之间的矛盾,坚持调判结合,有效化解纠纷,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强化智慧法院深度应用。全面深化辽宁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坚持科技赋能,主动将智慧法院建设融入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为跨域诉讼服务、线上庭审、电子送达、执行协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提供强大数据支撑。香港某海运公司向我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因疫情无法提供全部公证认证手续,我院利用互联网线上审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并现场见证授权委托事宜,仅用一小时便完成诉前保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大连海事法院坚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坚持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常态化,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压实责任,建立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反馈机制,积极主动做好重大敏感案事件、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全年妥善办理、及时反馈代表建议、委员提案3件,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过去一年大连海事法院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我谨代表大连海事法院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与党中央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与海事法院职责使命相比还有差距:一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乏高站位推动和创新思维引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增强;二是贯彻落实司法改革决策部署还不深入,配套机制还不完善,诉源治理工作融入辖区社会治理体系的程度不够、力度不足;三是面对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司法供需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加强一流海事法院建设、推动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打好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辽沈战役”的首战之年,也是大连奋力当好新时代东北振兴“跳高队”,实现振兴发展“十个新突破”“三年过万亿”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连海事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高效司法,便捷文明服务,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挺膺担当、勇往直前。

    一是确保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取得更扎实成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学习宣传既要整体把握、全面系统,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贯彻落实既要把握总目标、总方向、总要求,又要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有针对性地拿出落实的具体方案,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

    二是确保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省委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和大连市振兴发展“十个新突破”“三年过万亿”目标任务,实现同频共振、精准对接,合力谱写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连篇章。进一步加强涉外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完善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司法服务措施,探讨健全反“长臂管辖”机制,维护海洋主权,保障对外开放,打造涉外海事审判新高地。

    三是确保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上赋予更强获得感。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完善针对特殊人群的诉讼服务机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四是确保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上巩固更坚实成果。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全链条制约监督,严惩司法腐败。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分调裁审机制,进一步扎实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全面深化辽宁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和应用,不断提升审执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实现更高水平便民利民,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确保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上提升更高素能。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巩固拓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大力实施海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程,统筹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海事法院人才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已经吹响,民族复兴的宏伟蓝图已经擘画。大连海事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更好发挥海事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大连当好振兴“跳高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报告中相关用语的解释和说明

     

    1.省委14号文件:2022年4月,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的通知》(辽委办字202214号,对全省法院诉前调解人员、场所、经费、机制保障等提出具体标准和要求,明确要把诉前调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纳入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巡视巡查监督范围。

    2.“四个提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开展的审判执行质效“四个提升”活动,具体内容是:以深入整治“审判流程管理不严、裁判文书质量不高、判后答疑不规范、‘四类案件’监管不到位”四个问题作为持续整治审判执行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切实推动审判质量、效率与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强化审判流程管控,严格审限管理,促进审判效率进一步提升;通过强化裁判文书制作管理,严防裁判文书带“病”出门,促进裁判文书质量进一步提升;通过规范判后答疑,做好释法明理和服判息诉工作,促进审判效果进一步提升;通过规范“四类案件”监管,确保监督管理到位,促进制约监督效能进一步提升

    3.案件初始质效:是指对基层法院评估指标体系中的8项指标(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再审率、申请再审率、程序比、平均审理时间指数、调解率、一审服判息诉率)进行单项评分后再计算平均值。每个单项指标满分100分,单项指标排名第一的法院得满分,排名每降低1名,得分降低0.5分。8个指标的单项得分相加后处以8,得出平均数,即为初始案件质效指数。

    4.“一站式分调裁审”窗口:为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单独设立“一站式分调裁审”窗口,并组建“窗口速裁团队”。所有”窗口速裁团队”员额法官均在“一站式分调裁审”窗口轮流值班,第一时间接待当事人。最大限度实现分、调、裁、审各环节,线上线下各环节,诉与非诉各环节的无缝对接,高效化解纠纷。

    5.“携手法治共建 守护碧海蓝天”主题党日活动:六月大连海事法院海商庭党支部参加由辽宁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党支部主办,大连海事法院海商庭党支部、大连海关缉私局查私处党支部、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海商法系党支部共同开展的“携手法治共建 守护碧海蓝天”主题党日联学共建活动。本次活动取得了以党建为引领,以业务为桥梁,强化沟通,密切合作的良好效果,为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辽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6.审务督察:审务督察是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进行现场查究的内部监督方式。

    7.评推树活动: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加快推进青年干部成长成才,营造学在平时、练在平时、赛在平时的浓厚氛围,从2022年起辽宁省法院系统持续开展“评精品案例、推创新成果、树优秀人才”活动。

    8.“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倾力打造的一项创新机制,着力解决审判执行领域领军人才短缺、理论研究水平不高、教育培训较弱等问题,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以调研促培训、以培训强调研,选育管用一体推进”的高层次审判人才闭环培养方式,促进理论研究教育培训与审判实践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

    9.“五化”建设:2021年12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通知,推进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具体包括基础建设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

    10.“一流海事法院”建设:2019年,大连海事法院党组做出争创全国一流海事法院的决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流海事法院建设的意见》,从全方位抓管理、实施精品工程、强化信息化、加大审判监督等方面指明建设一流海事法院具体路径。

    11.涉疫进口冷链系列纠纷案:2021年初,大连海事法院受理了近30件关于集装箱滞箱费的海事强制令申请。海事法院灵活运用海事强制令,打破僵局,加速了滞港集装箱及所载货物的流转,将船货双方的损失降至最低,并通过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保护了航运公司的合法权益。后续相关纠纷多数通过和解或者法院调解的方式得到了圆满解决。

    12.“金枪鱼钓”系列案件: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是中国专业从事超低温高端金枪鱼延绳钓的远洋渔业企业,金枪鱼钓经营一支由33艘超低温延绳钓渔船组成的船队。疫情发生后,由于需求方需求大大减少,加之疫情防控政策,该公司发生重大经营困难,拖欠巨额船员工资,从2021年至今,大连海事法院受理涉及该公司案件近百余件,积极立案,快速审判,并将拍卖该公司船舶所得价款发放给船员,切实维护船员合法权益。

    13.环渤海海事法院司法协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渤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增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力,2021年7月20日,在天津海事法院倡议下,大连海事法院与天津、青岛海事法院在天津签署《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并联合主办渤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讨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安排、协调推动司法协作工作。

    14.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2021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四级法院审级职能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民事案件审判重心进一步下沉,并将审理难度不大、受地方干预少、适宜就地化解的四类行政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二是再审纠错职能主要由高级人民法院承担,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审查纠正法律适用错误,重点发挥统一全国法律适用、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职能;三是推动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或者关乎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以及可能存在“诉讼主客场”现象的案件,主要由较高层级法院审理。

    15.辽宁法院信息化4.0:辽宁法院立足于信息化4.0版建设,面向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落实《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中关于审判流程再造和诉讼程序优化的发展目标,前瞻性建设全域诉讼服务平台,全面部署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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