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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息访能手 信访克星

    ——“全国海事审判先进个人”邹艳红
    发布时间:2015-01-12    浏览量:



    邹艳红,女,1965年6月生,现任立案庭审判员,负责信访工作。多年来,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工作,连续多年公务员考核为年度优秀,并先后获得“辽宁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海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立辽宁省涉诉信访工作个人三等功一次,在十八大维稳工作中受到省法院的嘉奖。

      邹艳红2001年调入大连海事法院后,先后在立案庭、海事庭、执行庭、研究室工作。2004年至2006年在立案庭负责立案工作,连续三年创本院收案新高;2006年收案和收费两项数据名列全国海事法院第一。2007年至2010年被借调到省法院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由于工作出色,深得当事人的信任,受到省院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2010年10月回到院里,在立案庭负责信访工作至今。

      邹艳红在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在工作中恪尽职守,以强烈的责任心,不分份内份外,自觉地处理好每一起信访案件,积极协调做好本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在日常接访中坚持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及时答复来访人。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增加了社会和谐稳定因素,受到来访人的信任。

      邹艳红踏踏实实地做好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为党分忧、为民解困、为京减压、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坚持换位思考,急上访人之所急,解上访人之所困,认真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心实意为上访人排忧解难。以强烈的责任心,以大局意识和亲民情怀,以认真细致、踏实肯干的务实作风努力做好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对个案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将中政委及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的案件认真对照筛查,建立台帐,做到心中有数。认真查清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了解当事人的上访诉求,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力争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她坚持对一些疑难案件多次向院领导、省法院和省政法委汇报,上下联动,互通情况,多元化解。虽然化解任务在各庭,但她始终从大局出发,以信访工作为已任,主动协调责任单位,共商解决办法。克服化解难度大的困难,针对个案不同情况,千方百计地寻找突破口,因案施策,达到化解目的。主动与上级法院沟通,为本院三个难于化解的案件争取到司法救助金,例如:在潘日全上访案中,通过查阅询问上访人笔录,发现了化解案件的突破口,取得省院的支持,为其争取到25 000元的司法救助金。积极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以真诚和热情取得上访人的信任,耐心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上访人受到感化,对法院的工作表达了谢意,同意补偿25 000元息诉罢访,并写了息访保证书。潘日全还送来锦旗和表扬信。在朱凤田上访案中,她和承办人一起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上访人不但不听从劝解,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语,尽管如此,她也没有放弃,多次主动给上访人打电话,做其工作,真心实意为上访人着想,还和承办庭的同志一起到长海县上访人的家中做工作,使上访人深受感动。及时向省法院及省政法委汇报了此案的情况,取得了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为朱凤田争取到1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上访人同意一次性领取11万元救助金,息诉罢访,并写了息访保证书。自此,一件积压近十年的涉诉信访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省法院确定了4起需重点防范大规模群体性案件,本院占了2起,要求我院务必做好稳控工作。邹艳红是我院十八大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她与分管副院长、庭长深入上访人住所地直接与上访人见面做工作,并与其住所地的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通报情况研究共同做好稳控工作的措施。当得到有的上访人已买好票准备进京的信息后,邹艳红利用一下午时间赶去做工作,苦口婆心千方百计地促其放弃进京上访打算。在她的努力和配合下,十八大期间,被省法院列为重点的群体性上访案件,无一发生;个别已上访的被有效劝返,没有发生上访人“闹事”、“回流”给本院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圆满完成了本院在十八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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