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72民初83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 洋远船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0-09 浏览量:
大 连 海 事 法 院
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洋远船务有限公司
洋远船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韩华财产保险公司诉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辽72民初83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卡、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0年2月1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兴岛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