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孙光同志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19-09-26    浏览量:

    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光在中共辽宁省委组织的第六届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活动中,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微信图片_20190926161101.jpg

    微信图片_20190926161145.jpg

    微信图片_20190926161140.jpg

    微信图片_20190926161115.jpg

    微信图片_20190926161133.jpg

    孙光同志参加工作以来,时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严格自律,积极进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业绩突出。先后荣获辽宁省直机关和辽宁省法院系统“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法官”、“全省十杰女法官”等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海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模范法官”,被中共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评为“辽宁省先进工作者”,荣立一次一等功、一次二等功、多次三等功。

    微信图片_20190926161125.jpg


    版权所有:大连海事法院 Copyright @ 2019 by www.dlhsf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辽ICP备190135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