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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海洋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之大连某丰船务公司诉大连某洋航运公司、某威船务公司、某兰保险公司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6-02    浏览量:

    大连海事法院

    2020年海洋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司法是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海事法院作为海事审判专门机关,肩负着筑牢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屏障的职责。2020年,大连海事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推进海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提升海洋环境资源审判能力为重点,不断加强和创新海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妥善审理了一批海洋环境资源案件,切实保障和维护国家海洋生态安全,推进海洋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布的10个案例,是大连海事法院2020年审理的海洋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典型案例,涵盖了船舶溢油、围填海施工和陆源污染造成的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涉自然保护区、涉公益性用海的海域承包合同纠纷,涉公益性用海的海域使用行政补偿等。案件类型丰富多样、社会影响广泛。发布这些案例,旨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普及海洋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提高海洋开发利用各方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相关政府、企业、群众自觉遵守涉海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促进海洋生态改善和海洋资源高效利用,同时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大连某丰船务公司诉大连某洋航运公司、某威船务公司、某兰保险公司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3年12月29日,大连某洋航运公司所属船舶因强风强流在大连海域触礁沉没。大连某丰船务公司接到请求后立即投入船舶、设备、人力及物资进行防污围控和清污作业。某威船务公司为事故船舶向某兰保险公司投保了油污责任保险。2019年12月,大连某丰船务公司就其作业费用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防污、清污费用1411万余元及利息。

    【裁判结果】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庭,之后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以大连某丰船务公司兰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结案。

    【典型意义】

    国际性、复杂性、专业性、长期性是涉外船舶污染类案件审判的一般特点与主要难点。本案审理期间正逢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涉外案件的常规审理程序诸如法律文书送达、证据交换、开庭审理等均面临现实困难,且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法律关系、主体资格、计费依据、清污事实等方面均存在很大争议,进一步加大了审理难度。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救济不因疫情原因而延宕,大连海事法院贯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的部署要求,坚持做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云法庭”同步庭审的方式,积极推进案件审理进程,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肯定与信任,最终通过调解圆满解决纠纷,不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还为其他涉外案件深度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提升审判效率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案例撰写人:郝志鹏、郑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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