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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度典型案例】——请求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情况下 请求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情况下,被请求人主张货物留 被请求人主张货物留 置权不影响海事强制令的作出和执行


    发布时间:2021-10-28    浏览量:

    请求人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公司)申请被请求人 马士基有限公司(Maersk A/S,以下简称马士基公司)强制放货案 1 中, 马士基公司在法院组织的听证程序中认为其未予交货并行使货物留置权 的行为于法有据,并未违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法院认为,被请 求人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是法院作出海事强制令的法 定条件之一。马士基公司作为海上货物运输的承运人,负有向提单载明 的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义务,其未予交货的行为违反了该项 义务。此外,留置货物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马士基公司虽然主 张对该货物行使留置权,但提单记载的收货人建发公司已提供充分有效 的银行保函作为担保以换取货物的释放。该担保既可以保障承运人债权 利益的实现,又避免了货物损失和费用的进一步扩大,故法院依法作出海事强制令,要求马士基公司向建发公司放货。

                                                        

    1.(2020)辽72行保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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