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之功暖民心——大连海事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纪实
大连海事法院以院本部,鲅鱼圈、长海、东港、锦州、哈尔滨等5个派出法庭,庄河、长兴岛两个巡回法庭和广鹿岛、獐子岛、哈仙岛、黑岛等不断增加的巡回审判点,构建1+5+N法律服务网络,确保群众在“家门口法院”方便诉讼。
多条绿色通道,为特殊群体“特事特办”
船员劳务、船舶买卖、海上保险等案件的快速处理通道,为特殊群体提供立案、咨询、递交材料、判后答疑、上诉、申请执行等高效便捷服务,加大法律释明力度,平衡诉辩双方诉讼能力,有效化解船员讨薪、船舶过户、保险索赔等多发性案件。
创建民营企业微信咨询通道,近千人企业家与养殖户可以通过线上方式咨询诉讼难题。开通涉大连自贸片区海事海商纠纷咨询专线,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
多个特色工作站,适应群众生产模式
充分考虑当地群众生产模式及传统作业习惯,设立“海岛星空”夜间法庭工作站,当事人可以在二十四小时随时领取诉讼文书,解决渔业当事人空暇时间与法庭工作时间冲突问题。
在辖区设立众多法律宣传工作站,利用休渔期集中入村、进屯、上海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接地气的方式当地渔民、养殖户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船舶买卖、船员劳务、海上人身损害、海洋渔业经营等相关法律问题,发放法治宣传册,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多个解纷模式,帮助当事人纾困解难
促进非诉方式化解民事纠纷,与大连市人民调解中心打造海事特色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一站式化解纠纷260件,调解率达58%。加强与网格员的联动,在大长山岛小泡子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社区打造一批“无讼社区(村居)”。
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制定《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立的工作意见》,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及诉源治理方式。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官”与“民”、“官”与“企”面对面处理争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42.86%。
促进诉前、诉中、诉后综合化解纠纷,在立案登记环节,加强风险提示和举证指导,开展诉前调解;在案件审理环节,充分掌握当事人实际需求、充分了解辖区党委政府期待、充分把握审判规律、充分预判案件处理结果的实际影响,最大限度实现三个效果统一;在判后环节,加强裁判答疑,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做出解释,消除当事人疑惑。
多项信息化保障,落实便民惠民举措
专人指导自助立案一体机、全域送达一体机、全域联系法官等设施功能使用,普及12368诉服热线功能及使用方法,为群众提供诉讼风险评估、自助立案、自助缴费、跨域立案、文书自助打印等智慧诉讼服务,最大限度确保对诉讼事务进行集约化管理和“一站式全域”办理。实施容缺办理,当场立案率100%,跨域立案7件,网上立案91件。针对海岛案件当事人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利用便携式科技法庭到群众身边办案。
多条约束机制,打造过硬政法铁军
制定《跨域立案工作的实施规范》《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工作规则》《一窗通办工作规则》《诉讼服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推进“胜诉退费”工作的规定》等文件,规范“厅网线巡”各渠道诉讼流程。诉服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办公,引导当事人一站式办理诉讼事宜,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
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加强判后答疑工作意见》《加强类案检索的实施办法》等审判管理制度,形成常态化、日常化、数字化的审判管理态势。出台《大连海事法院关于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工作办法(试行)》《涉营商环境投诉办理工作办法》,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