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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海事法院关于推进“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量:

    为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以教育培训为载体,以理论研究为基础,推动形成高质量的调研培训体系,促进理论研究教育培训与审判实践深度融合,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第一条 “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要突出实战实用实效性,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在调研实践中提高司法能力,在业务培训中推广调研成果,形成“以调研促培训、以培训强调研,选育管用一体推进”的高层次审判人才闭环培养方式和良性循环。要培养越来越多的法官成为理论精、能够办理大要案的领军人才,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转化为一批优秀的培训课程,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带动广大干警整体素质提升,营造从“一枝独秀”到“满园春色”的蓬勃发展态势,为审判质效提升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

    二、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成立推进“审学研”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室,负责统筹推进“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的日常工作及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培训与调研主题

    第三条 政治部负责向各业务部门围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征集培训主题。研究室负责结合最高法院、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提出调研课题。政治部、研究室选定培训主题、调研课题后报领导小组审核。

    四、选定培训与调研人员

    第四条 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夯实调研培训计划实施的人才保障。具体标准为:一是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二是能力素质过硬,审判和工作业绩突出。三是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第五条 通过个人申报和部门推荐的方式向领导小组推荐优秀干警备选,政治部、研究室分别从中选择与培训主题、调研课题需求相匹配的青年业务骨干人选。

    五、组织开展调研活动

    第六条 按照《大连海事法院关于加强“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调研。研究室要将调研取得的突出成绩向领导小组报告备案,并建立调研资料库,将调研成果纳入调研资料库。

    六、组织开展培训活动

    第七条 政治部要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培训课件,纳入法官教学培训内容。调研组成员纳入培训师资库,形成实践性、理论性兼具的精选培训课程体系,实现调研成果深度转化。各部门要针对培训课程体系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培训课程体系。

    第八条 政治部负责结合调研成果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目标、安排培训课程、组织学习研讨活动等搭建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展示平台。调研培训人员采取实地讲授、网上授课等方式开展法官培训,把学习研究调研成果转化为提升审判质效的现实生产力,实现课题研究工作与法官培训工作深入关联,促进深度融合。

    七、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第九条 政治部要将调研培训人员纳入人才跟踪培养计划,落实选育管用衔接机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使用,优先择优推荐到上级法院,为年轻干警成长创造优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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