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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海事法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6    浏览量:

    大连海事法院关于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报告

     

    大连海事法院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全力推进, 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迅速完成“集结”,思想动员到位

    近一周内,院党组连续2次召开专题党组会和1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工作部署和推进举措,省委第三巡视组派员参加了专题党组会。“一把手”挂帅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推进组,分别是: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推进组,“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推进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分别召开部门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和全院大会,多层级学习传达9.28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张国清书记在省法院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报告上的批示、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调度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为营商环境建设担当作为。

    二、迅速进入“战位”,问题排查到位

    全面细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三个不用找关系实施方案”“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实施方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4+9工作方案。召开大连市口岸办、营商局、自贸区管委会等有关方面参加的座谈会,多方面听取意见。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题研讨,围绕“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深入查找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27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和推进时限。

    三、迅速发布十项承诺,诉讼服务到位

    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邀请辽宁省、大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船东互保协会、保险企业、港航企业、律师等方面的代表见证并监督大连海事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通过新闻媒体,院党组向省委做出庄严承诺,全院干警向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庄严承诺,即“诉讼服务十项承诺”。具体为:接待“马上办理,首问负责”;起诉“网上办理,自助办理”;解纷“诉讼辅导,多元止争”;立案“一次办理,跨域办理”;审判“公平公开,主动答疑”;文书“充分说理,异地打印”;执行“全面查控,措施到位”;涉外“英语服务,平等对待”;投诉“畅通渠道,绝不护短”;诉讼服务“智慧集约,便捷高效”

    四、迅速务实措施,工作保障到位

    强化公仆和服务意识,抓实抓细、做深做实各项工作,提升诉讼服务效能,培树良好窗口形象,增强温馨的第一感受,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做出难忘的第一效果。一是全面打造一流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以“一网统管”“一号通办”“一站式解决”,提供全方位高效能“菜单式”的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二是建好用足一流的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智慧诉服、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政务和智慧管理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现诉讼服务“全天候不打烊”,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全流程“零跑腿”,让人民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三是用心打造一流的办事、办案、服务作风。加快构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推动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实施体系,使快办、优办、办好成为全院干警的高度自觉。四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开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请您建言”飘窗,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服务窗口,建立群众评价反馈平台,畅通电子化“院长信箱”。

    大连海事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实践,作为落实省委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想方设法以优质的诉讼服务保障降低市场主体发展成本,为形成辽宁振兴发展的生动画面和宏大场景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辽宁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海事力量。

     

    附件:《大连海事法院“诉讼服务十项承诺”具体含义》

     

     

     

     

     

     

     

                        大连海事法院

                            2020年12月7日


     

     

    附件:

    大连海事法院“诉讼服务十项承诺”

    具体含义

     

    接待“马上办理,首问负责”:当事人进入法院后,导诉人员会第一时间接待,马上联系相关人员。若法官开庭或外出执行任务,导诉人员将继续指引对接人员,不会出现当事人无人理睬或到处问询的情形。

    起诉“网上办理,自助办理”:当事人不仅可以通过立案窗口提起诉讼,还可以通过辽宁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自助立案一体机提起诉讼,尽可能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诉讼服务中心配备诉讼风险评估、信息查询系统、自助打印机等现代化设备,为当事人查询相关法律、预估诉讼结果、准备诉讼材料提供一站式服务。

    解纷“诉讼辅导,多元止争”:我院与大连市人民调解中心等6家机构联合,提供调解、诉讼、仲裁等多种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让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最优化的纠纷解决方式。

    立案“一次办理,跨域办理”: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立案材料清单,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对需要补正材料的做到“一次性告知”;提供网上缴费服务;支持通过我院立案窗口向全国任意一家法院提起诉讼,也接受当事人通过其他法院向我院提起诉讼。

    审判“公平公开,主动答疑”:审理案件程序规范、实体公正,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全部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诉讼过程中及时录入审判信息,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调阅案件卷宗材料;案件裁判后,承办法官主动答疑解惑。

    文书“充分说理,异地打印”:每一篇裁判文书都要论理详实,辩法晰理,保证每一个裁判结果都有理有据。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裁判文书输出一体机,为当事人提供接收打印其他法院裁判文书的服务。

    执行“全面查控,措施到位”: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完成查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处置和案款发放等任务。在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一个月内通过线上、线下查明可供执行的财产。

    涉外“英语服务,平等对待”:诉讼服务窗口可以用英文接待外国当事人,英文网站发布英文诉讼指引和典型案例等。公正审理涉外纠纷,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中国的国际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投诉“畅通渠道,绝不护短”:畅通当事人反映问题渠道,在官方网站开通投诉窗口,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院长电子语音信箱,当事人可通过文字和语音留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诉讼服务“智慧集约,便捷高效”:充分依托智慧诉服、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政务、智慧管理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对诉讼事务进行智能、集约管理,在各个环节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当事人可在手机端、电脑端、电话端和自助设备端处理诉讼事宜,实现诉讼服务自助办理全天候不打烊,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走路。

     

     

     

    大连海事法院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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