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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海事司法保障 服务辽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2-08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大连海事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服务保障扩大对外开放的海事司法责任

    1.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准确把握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深刻认识海洋在全球竞争中的战略地位和海洋经济发展态势,正确认识和把握海洋法治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坚决捍卫海洋司法主权和国家海洋权益。强化国家海洋司法主权意识,依法对我国领海和专属经济区等管辖海域内,各类海洋开发利用、商事活动行使海事司法管辖。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健全重大案件风险识别和防控机制,对纠纷多发类型、易发特征、风险环节等及时分析研判、动态跟踪和预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3.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

    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保障“数字辽宁”建设

    4.助力营造数字生态。加快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司法价值,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智慧诉服、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政务、智慧管理为支点,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前沿技术在涉外审判领域应用,提升审判执行智能化水平,最大限度为中外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便利,为司法决策提供支持。

    5.助力建设数字社会。拓展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快实现跨部门、跨地域联动。积极参与中国海事审判网建设,推进办案信息跨区域网上交换流转、信息共享共用、多元检索研判。推动建立网上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智慧法院深度应用,为跨域诉讼服务、案件庭审、电子送达、执行协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提供强大数据支撑。

    三、服务区域经济布局,保障以大连为龙头的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

    6.助力打造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落实《辽宁沿海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规划》《大连市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围绕“一带一路”、“一圈一带两区”、东北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等,开展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专题调研,为相关方面提供海事司法方案。加强巡回审判,推动体系完备、布局合理、协同高效的司法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海事司法创新引领作用。依法妥善审理疫情形势下冷链环节海事纠纷案件,用好“海事强制令”等法律举措,服务保障航运市场健康发展。

    7.助力做大做强海洋经济、临港经济。妥善审理船舶建造融资和融资租赁纠纷,促进金融支持航运实体经济发展。精心审理航运保险及再保险、离岸保险、船东互保等纠纷,积极探索审理涉航运基金、信托和衍生品交易纠纷,维护航运金融体系安全。深入研究国际船舶登记、沿海捎带等新类型案件的裁判规则,努力破解涉海洋资源保护、船舶油污赔偿、邮轮新型险种、跨境物流等实践难题。

    8.助力大连对标自由贸易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相关司法文件精神,协调有关部门,增设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法庭,发挥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服务保障跨境贸易的专业优势,保障贸易投资自由便利。开展自贸区海事司法制度创新专题调研,为建设智慧、绿色、高效国际性枢纽港,推动制度型开放,提供决策参考。依法审理航运电商、共享舱位等航运新业态纠纷,推动建设现代海洋城市。

    四、服务绿色发展,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9.助力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黄海(辽宁段)专项治理。深化与天津、青岛环渤海海事法院司法协作力度组织“渤海法治”联席会议。依法审理海洋环境污染案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运用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等司法手段促进高耗能产业转型,对环境违法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加强海事行政审判,支持海事行政机关加强海洋环境监管、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整治。加强大连城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国家珍稀海洋资源司法保护,依法审理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用法治呵护美丽海洋。

    五、服务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增强振兴发展动力活力

    10.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涉外海事审判便利化机制,建立健全在线诉讼、概括预授权送达、域外法查明、简化域外证据的公证认证程序等工作机制,提升海事诉讼服务软实力。强化信息化查控及协助执行网络无缝衔接,推动财产变现工作更加公正高效,依法平等保障胜诉中外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加强跨域指挥、管理、协调的执行指挥体系建设,提升复杂环境下执行应对处置能力。完善失信惩戒信用管理机制,加快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11.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加强中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研究。积极参与国际条约、规则的制定和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修订。加强研究、推进完善国际货物多式联运、跨国铁路运输单证等国际运输规则,为有关方面和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在涉外海事审判工作中处理好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关系,引导市场主体在涉外交易中加强与国际规则的对接。

    12.助力畅通海陆大通道。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妥善审理涉外案件,尊重并保障海陆大通道沿线当事人依法选择管辖法院、适用法律、纠纷解决方式等权利,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海陆大通道海上货物运输和涉海多式联运纠纷,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开展多式联运、仓储物流相关法律问题调研,总结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港口码头建设典型案例,加强涉海多式联运的规则指引,加快推进规则标准“软联通”。

    六、服务共同富裕,保障民生利益

    13.助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落实常态化联系企业制度,及时向企业问需问难,回应司法需求。积极参与“大连自贸片区商事调解中心”建设,鼓励商事调解机构参与调解跨境航运、金融、保险等领域纠纷,支持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积极探索建立涉及海洋污染、船舶建造领域的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健全符合海事诉讼特点、与国际接轨的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进一步加强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的沟通协作,推动纠纷化解从终端解决向源头防控延伸。

    14.助力健全海事法律服务体系。善具有海事特色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巡回审判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便群众在“家门口法院”诉讼。落实诉讼服务“十项承诺”,健全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服务”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七、服务法治辽宁建设,保障推动振兴发展强大合力

    15.助力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海事行政审判,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避免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健全与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新机制,针对新发展阶段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研,提前预判,推动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

    16.助力形成全民守法氛围。依法履行好司法建议职责,针对案件所反映的权力运行失范、制约监管漏洞、社会经济发展隐患风险,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规范行为,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17.加强培育涉外审判人才。健全人才培养、使用、管理机制,打造与高校、海事研究机构、大型航运企业、海事行政机构长效化、立体化培训平台,建立航海、贸易等专业技术知识跟岗培训机制。深入开展“审学研”一体化建设,办优办强“海法讲坛”,积极支持法官参加国际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熟悉涉外法治的专业人才。

    18.扩大海事司法国际影响力。深入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创新完善审判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培育有重大影响、有规则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继续发布中英双语审判白皮书和涉疫海事纠纷审判白皮书,总结提炼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裁判规则,为海洋法治建设提供借鉴。建强中英双语门户网站,加强对海事司法制度、司法文化、司法改革、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的对外宣传。用活“两微一端”,策划专题报道,丰富宣传形式,形成宣传矩阵,讲好中国海事司法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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