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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思践悟 | 学习宣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四)

    以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 推动海事法院信息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4-07    浏览量:

                                  技术处副处长 宋晓珂

    1111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揭示了“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行动指南。作为一名法院干警,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决议》精神,统一思想、汲取力量、凝心聚力、埋头苦干。

    党的十八大以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党中央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决议》中提到“科技”“信息化”“互联网”等词汇26次,主要集中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数字技术加速创新、数字经济迅速发展是新时代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下面结合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深刻认识《决议》精神对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义

    《决议》指出,“在社会建设上,……,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时代在进步和发展,信息化对法院工作的影响不限于审判执行、基础设施建设,更将在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带来全局性、根本性、长期性的深度变革。《决议》强调,“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人民法院工作与时俱进,就要在“两个确立”“十个坚持”引领下,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抓好信息化、管好信息化,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满足新需求、担当新任务,这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工作,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需求为导向,是实现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的前提

    法院信息化建设归根到底是为了人民,是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无论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还是线上审判执行系统的研发、诉讼服务设备的使用等,都应是践行人民至上、司法为民的体现。只有坚持为人民建设,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才能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决议》指出,“只要我们顺应时代潮流,回应人民要求,……,就一定能够创造出更多令人刮目相看的人间奇迹”。法院信息化建设坚持人民至上,与法院工作具有一致的宗旨和目标,才能实现二者的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化建设目标。

    三、结合法院特点,“坚持开拓创新”,是实现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的关键

    《决议》指出,“越是伟大的事业,越充满艰难险阻,越需要艰苦奋斗,越需要开拓创新”。法院工作有自身特点,对信息技术也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需求,比如诉讼服务要便利群众,审执业务要提升质效,审判管理要精准监管,法院政务要规范有序等。牵住“开拓创新”的牛鼻子,立足自主、自立,打破信息技术泛用性与法院需求独特性的矛盾,探索法院工作与信息技术融合的规律、特点,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信息技术“鸟之翼”“车之轮”的作用。

    省法院在辽宁智慧法院建设与应用推进方案中,致力于以法官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组建信息化研发与应用团队,不断增强联合攻关团队力量,各中院以示范工程为抓手,研发一批具有特色的智慧法院信息化系统,都是“坚持开拓创新”的生动实践。

    四、规范信息化建设,强化有效监管,是实现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的保障

    《决议》指出,“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一环,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强监管至关重要。法院信息化建设如果无序,会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如果缺乏监管,也可能成为滋生贪污腐败的温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同样警示和适用法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化,是法院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科学规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体现。

    五、法院干警提高运用信息技术的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是实现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的支撑

    时代的进步和发展所带来的变革,也同样会带来阵痛。面对困难,需要我们“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信息化建设需要专业人才实施和推进,应用需要法院干警具备基本技术能力,所以既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成体系的信息化人才队伍,又需要以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能力为重点,以法官等审判业务人员为对象,加强业务应用的常态化培训;既需要术业有专攻,又需要信息化人才掌握审判业务理念和法律知识,审判业务人员掌握信息技术理念和技术知识,最终形成“人、技术、管理”三位一体的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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