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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辽72民初20号法庭笔录


    发布时间:2022-09-08    浏览量:

    庭审笔录

    时间:2022年3月7日9时00分至9时35分

    地点:大连海事法院第一法庭

    案号:(2022)辽72民初20号

    审判人员:审    判    长:尤  波(承办人)

    人 民 陪 审 员:冯晓菲

    人 民 陪 审 员:任新颖

    书    记    员:李  雪

    审:(敲击法槌)大连海事法院现依法公开对原告刘福堂诉被告冯文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审理,首先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基本信息。

    原告:刘福堂,男,汉族,,住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庭)

    被告:冯文,男,汉族,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县。(未出庭)

    审:被告冯文经公告送达后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审: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大连海事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2022)辽72民初20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由审判员尤波、人民陪审员冯晓菲、人民陪审员任新颖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尤波担任审判长,由书记员李雪担任记录。

    审:在本案审理期间,当事人享有以下主要诉讼权利,即依照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收集、提供证据,对提交法庭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有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原告有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承认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的权利。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应履行以下主要诉讼义务,即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遵守法庭规则等。以上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原告:听清楚了。

    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等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回避,同时说明理由。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欠款19760元;2、请求支付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就是2022年8月19日以前按照贷款利率2020年8月20日之后按照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按照每月500元计算至给付之日止;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原告于2014年受雇于被告冯文的渔船,从事捕捞工作。被告拖欠原告一整年工资19760元,后被告于2016年1月11日向原告出具欠条,欠条约定:2016年1月11日,我冯文欠刘福堂工资(19760元整)壹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到今日也没付清刘福堂,我冯文在没还清之前每月付给刘福堂利息(500元整)伍佰元整,直到工资全部付清为止。原告曾于2019年、2020年、2021年多次索要,被告均承诺还钱,但手头拮据,希望原告宽限几日,原告有录音为证,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在拖延,原告无可奈何,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因被告缺席,现在不进行答辩,被告无书面答辩意见。

    审:下面进行证据质证,首先由原告逐一说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及所证明的事项。

    原告:证据一、欠条(复印件)。证明:他欠我钱。欠条由冯文本人提供。

    审:因欠条无原件,法庭限你3日内向法庭提供欠条原件,逾期不提供,自行承担后果,听清了吗?

    原告:听清。

    原告:证据二、录音(当庭播放)。证明:他欠我钱,我向他索要。

    审:这个录音是谁与谁之间的录音。

    原告:我妻子杨玉萍和冯文之间的通话录音。

    审:什么时间的录音?

    原告:2020年12月27日、2021年8月23日的通话录音。

    审:原告证人出庭。

    (证人出庭)

    审:证人,向法庭陈述你自然情况。

    证人:姓名:胡金美,女,汉族,1959年11月7日出生,住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无业。

    审:证人,法庭现在正在审理原告刘福堂与被告冯文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如实陈述你所知道的事实,不得作虚假陈述,不得作伪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是否听清?

    证人:听清。

    审:保证书已于庭前签署完毕,现在请你当庭宣读一下保证书。

    证人:(宣读保证书)

    审:证人请陈述你所知道的事实。

    证人:刘福堂每天都向冯文要钱,我看到了,我知道冯文欠刘福堂工资。我不清楚具体冯文欠了刘福堂多少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欠的钱,就知道冯文欠刘福堂工资。

    审:原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原告:无。

    审:因为被告是缺席未到庭,所以说你这些证据材料法院要放在卷里边。听清了吗?

    原告:听清了。

    审:原告你给冯文出海做什么工作?在哪条船上干活?

    原告:具体船号记不清,就是渔船打捞。

    审:欠钱是2014年的事情吗?

    原告:2014年他都没给我。他欠的早

    审:法庭调查到此结束,因被告未到庭,法庭辩论与法庭调解无法进行,现由原告做最后陈述。

    原告:坚持原告诉请。

    审:现在宣布休庭(敲法槌),当事人阅笔录后签字。

     

    原告:

     

    审判人员: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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